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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6-0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12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开展“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 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共和县开展“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1年5月28日
共和县开展“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开展“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实施方案》(青民办〔2021〕50号)要求,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聚焦特殊困难群众,开展低保、特困人员、困境儿童等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将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者因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发放,做好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通过走访慰问,传达党对困难群众的关怀,宣讲党的民生政策,教育引导困难群众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用脚步丈量民情,用政策排忧解难,用行动温暖民心。
二、任务举措和时间安排
(一)开展“访民情,听民意,办实事”走访调研慰问活动
1、县、乡(镇)、村(社)要采取蹲点调研、解剖麻雀的方式,重点到基础薄弱、情况复杂、贫困面大的地区走访调研。将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中的特殊困难群众及面临较多困难的重病、重残人员以及生活困难的老党员、烈士遗属作为此次活动的主要走访慰问对象并予以重点关注。(6月底前完成走访排查工作)
2、结合走访慰问,分类收集困难群众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建立困难群众反映问题台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发现的共性问题,梳理上报县民政局作为改革完善救助措施的重要依据。个性问题,通过召开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会议,以“一事一议”的方式研究解决。(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3、在走访慰问中,积极联系相关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报道社会救助工作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党的各项救助政策,力争做到社会救助政策家喻户晓,帮助困难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切实践行好“民政爱民、民政为民”根本宗旨。教育引导困难群众感谢党的关怀和温暖,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6月底前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取得一定成效)
(二)摸底排查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
1、摸排兜底保障的已脱贫人口。各乡镇人民政府落实属地化责任,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全面掌握其家庭人口、收入、财产以及刚性支出等基本情况,完善数据表册,做到一户一档。加强与县扶贫开发局的衔接沟通,每季度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脱贫不稳定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全面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出还未纳入低保、特困等保障范围的人员数据,将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切实巩固兜底脱贫成果。(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2、摸排特殊原因致贫人员。因新冠肺炎疫情、自然灾害、
重大疾病或者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充分发挥社会救助主动发现机制作用,及时纳入低保、临时救助等救助范围。对民政部门进行救助后在住房、医疗、就业、教育等方面还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发挥转介服务机制作用,及时将救助信息转介至其他相关部门,综合施救发挥社会救助资源效能,切实兜住兜牢基本生活底线网。(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返乡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库。建立返乡受助流浪乞讨人员信息台账和易流浪走失人员信息库,为返乡受助人员衔接社会救助政策,减少反复流浪现象,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更好融入乡村振兴工作之中。(8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低保金等社会救助资金管理发放
县民政局要严格按照社会救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协调财政部门积极推进城乡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其他困境儿童和流浪乞讨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加大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监管,资金一律通过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进行发放,加强部门间信息资源互通共享,利用青海省民政资金监管系统进行监管,确保资金按时足额精确发放。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资金用途及范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得擅自扩大资金支出范围,不得以任何形式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社会救助资金,或用于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机构运转、大型设备购置和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等。要引导救助资金代理金融机构按规定落实针对救助对象的优惠、减免政策,打通发放堵点,保证服务质量,明确救助资金项目名称,确保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有条件的地区,可开通手机短信或微信提醒,让困难群众清楚地知道自己获得救助情况。(12月底前完成)
(四)加大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力度
要严格落实低保对象长期公示制度,条件具备的乡镇人民政府通过网站向公众公示辖区内全部低保对象信息,并通过新媒体(如手机APP、二维码)等方式建立面向公众的低保对象信息查询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面向社会公布社会救助投诉举报电话,规范投诉举报电话值守和事项办理程序,提高为民服务质量和效率,及时有效解决群众合理诉求。(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12月底前完成)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是组织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各项要求落实落地。要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走访慰问、完善政策,进一步强化对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引导群众感党恩、听党话、坚定不移跟党走。
(二)精心组织实施。县民政局要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督促指导各乡镇按时序进度推进“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安排。要以此次实践活动为契机,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困难群众家中,详查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及症结,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措施,解决好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让困难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
(三)及时报送情况。“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要尽快组织实施,及时掌握辖区部署安排、进展成效、问题困难、意见建议等情况,按时填报工作进展表。各乡镇在实践活动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工作信息等形式及时向县民政局报送。
附:“青加亲·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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