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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6-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147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及熊害防范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林草局:
近年来,随着我县野生动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和持续深入,各类野生动物种群数量呈逐年增长趋势,尤其是藏棕熊数量的增多造成我县广大农牧民群众人身财产损失的事件日益增多,对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带来隐患,特别是2020年9月份,切吉乡祁加村发生的棕熊袭击致人死亡事件。近期随着气候转暖,藏棕熊冬眠期已过,觅食活动频繁,正是熊害高发时期,仅6月份以来已发生4起熊袭击家畜事件,伤害家畜累计20只。为切实保护广大牧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做好主动预警防范,避免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现就做好野生动物肇事及熊害防范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主体责任。缓解和有效避免熊害是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构建平安共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林草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保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积极主动落实好依法采取措施缓解和解决熊害问题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一是各乡镇对所辖区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伤亡损失情况要及时向县政府、县公安局和县林草局汇报,并建立档案卷宗,以“一案件一档案卷宗”方式向县林草局报备。二是县林草局要主动采取措施落实好缓解和解决野生动物肇事问题的行业主管部门主体责任。
二、提高部署,强化预防预警。 做好预防预警是有效防范和避免人与野生动物冲突的重要手段。各乡镇要高度重视预防预警工作,根据历年掌握所辖区域野生动物数量、分布、活动规律及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肇事情况,认真研判分析,提前谋划部署,结合本乡镇实际,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开展预防、预警工作,并安排部署到村社牧户,充分调动牧民参与群防群控,发挥牧民、生态管护员、民兵力量在巡山巡护中发挥预警作用,形成信息畅通、反应迅速、行动有效的预警联防机制。
三、制定预案,确保有效应对。为有效避免和减少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针对野生动物肇事的不可预见性和突发性的袭击伤害特点,构建多部门参与的应急处置防范机制,制定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有效的应急处置防范预案,确保野生动物肇事袭击伤害事件突发时能及时组织森林公安及相关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有效处置,化解危情。
四、多措并举,强化防熊管理。一是食物管理。放牧转场时居所内不要存放易被熊寻找到的酥油、面粉、清油、方便面、饮料、蜂蜜等食物。二是垃圾管理。生活垃圾会变成熊或其他野生动物的食物诱饵,村社要阶段性进行垃圾集中处理。三是组织联防。以现有的生态管护员为队伍,承担巡护巡防、互通信息、相互预警、联合防范等职能。四是自我防范。在野生动物出没的区域避免单独出行放牧、挖虫草等活动。对于突遇棕熊时要冷静,切勿大喊大叫和盲目逃窜,可面对熊缓慢向后退,避免过激行为招致袭击和伤害。五是设立警示牌。各乡镇人民政府在野生动物频繁出没的地方设立醒目的警示标牌,提醒注意防范。
五、认真履职,依法实施补偿。县林草局要认真贯彻执行《青海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造成人身财产损失补偿办法》,加强组织领导,要确定专人负责,确保调查取证、补偿受理、资金核算兑现、档案卷宗建立、向省局申报补偿资金等工作有序开展。
六、强化宣传,提高防范意识。认真做好人与野生动物冲突防范宣传教育工作,结合熊害案例宣传提高防范意识,通过印发宣传材料、防熊手册等多种形式扩大宣传,引导群众自觉提高防范意识,参与联防联控,减少不必要的生命财产损失和伤害。
202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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