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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6-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154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在全县开展“6·26国际禁毒日”集中宣传活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禁毒宣传教育工作力度,组织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抵御毒品侵害,参与禁毒斗争,开创我县禁毒工作新局面,县禁毒委决定于“6·26国际禁毒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时间
2021年6月25日(星期五)上午10:00
二、活动地点
青海湖广场
三、参加单位
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民宗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禁毒办。
四、活动安排
(一)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要统筹安排好“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于6月25日(星期五)上午,牵头组织县禁毒委各成员单位在青海湖广场通过展出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宣传。
(二)县委宣传部、县文体旅游广电局要将“6·26国际禁毒日”的宣传报道工作纳入年度宣传工作的总体计划之中,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积极协调本地区报刊、电视台、网络等媒体结合禁毒日主题大力开展禁毒宣传。
(三)县教育局、团县委要充分发挥学校阵地作用,重点针对青少年等易染毒群体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利用国际禁毒日、世界艾滋病日等节点开展毒品预防教育,实现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和高等学校毒品预防教育全覆盖。
(四)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在本乡镇主要街道开展突出各自特色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
五、具体要求
(一)各乡镇、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指定专人,认真开展好本单位宣传活动,并在宣传活动结束后将活动简报上报至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二)县禁毒委对各乡镇、县禁毒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宣传活动进行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宣传活动任务全面落到实处。
(三)县电视台派工作人员做好宣信报道工作。
联系人:董德成,联系方式:17887852289;(0974—8522984)
2021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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