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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7-1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175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县机关团体新建楼堂馆所专项 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严格控制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建设,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重要内容,是密切党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的重要体现。党中央、国务院一贯重视,三令五申不准违规建设楼堂馆所。今年6月份,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对严肃财经纪律等相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州政府办《关于开展全州机关团体新建楼堂馆所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南政办函〔2021〕19号)要求,决定对全县机关团体楼堂馆所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对象
即日起至2021年7月11日,对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在党的十八大以后建设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二、检查内容
对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和《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 (国务院第688号令)等相关规定,逐项检查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是否存在违规建设楼堂馆所问题,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后背离中央要求,规避审批,不顾财力建设楼堂馆所、加重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造成资产闲置、铺张浪费等行为。一是不经审批直接违规建设或者违规新建、扩建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二是以“学院”“中心”和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变相建设楼堂馆所;三是政府主导、企业立项,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四是政府出资、企业代建、定向建设楼堂馆所;五是违规迁建、购置楼堂馆所;六是未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超标准装修;七是未遵循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建设;八是违规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九是违规办理规划、用地、施工手续、违规安排预算、拨付资金,擅自改变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增加投资概算;十是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采取“统一组织,分级负责”的方式开展,由县审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抽调人员组成联合检查组(从县发展和改革局抽调负责楼堂馆所类项目审批人员1名、从县财政局抽调负责楼堂馆所类资金下达人员1名,从县审计局抽调部分审计人员、从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抽调负责办公楼、业务用房等资产管理人员1名),通过查阅资料、数据分析、现场核查等方式对县直单位和人民团体楼堂馆所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负责对全县专项检查的统筹协调、工作推进和督导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此次监督检查是县委县政府落实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青海时关于“严肃财经纪律、把各方面资金管好用好,把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重要指示的重大政治任务、各乡镇、各单位要站在“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党中央和省州县委、政府清理规范楼堂馆所建设的坚定决心,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切实维护党中央和省州县委、政府决策部署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认真对照自查。各乡镇、各单位要严格对照有关政策规定和纪律要求,围绕此次监督检查内容,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全面深入开展自查,切实把党的十八大以来办公用房等楼堂馆所情况摸清楚、把违规违纪问题查清楚,坚决遏制违纪违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单位要对自查情况的精准性,以及报送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报送的全部资料要经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自查情况务必于2021年7月11日前报送县审计局。
(三)严肃工作纪律。县级联合检查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抽调得力人员参与检查,密切协作配合,认真履职尽责,确保楼堂馆所“禁令”执行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对发现的问题,要如实报告,做到直面问题不遮掩、严肃处理不护短。对虚报、瞒报、漏报等造成重大影响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法按程序严肃追责问责。
联系人及电话:蔡小娟
办公室 0974-8513373
2021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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