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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08-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221号 共和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调整,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贯彻落实《青海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试行〉》,认真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切实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县政府同意,调整共和县实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加 羊 副县长
副组长:羊本才让 县教育局局长
成 员:尹 炳 庆 县编办主任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巷 青 加 县民政局局长
秦 睿 盛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
史 生 清 县审计局局长
才郎措姆 县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县教育局副局长
拉 旦 加 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马 忠 德 青海共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事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才郎措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补充调整,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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