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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1-11-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1〕39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区域性良种(青稞)繁育基地 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鉴于人事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区域性良种(青稞)繁育基地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进行适当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吴 斑 副县长
副组长:沈 建 云 县农牧和科技局局长
钟 耀 庭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杜 苏 海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樊 荣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段 海 光 县统计局局长
万玛东智 恰卜恰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 珉 龙羊峡镇人民政府镇长
仁青才让 倒淌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娘 格 加 江西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诺日坚赞 黑马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扎 西 石乃亥镇人民政府镇长
索 南 塘格木镇人民政府镇长
董 得 财 切吉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海 娟 沙珠玉乡人民政府乡长
切 太 加 铁盖乡人民政府乡长
王 适 烧 廿地乡人民政府乡长
关却扎西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赵 存 福 县财政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牧和科技局,办公室主任由局长兼任,主要职责是编制青稞制种大县的规划、实施方案,召开联席会议,宣传动员、起草文件、通知等。同时,开展协调工作、项目招投标工作及技术推广、培训等工作。
二、工作职责
1.各乡镇负责积极动员广大种植户开展良种青稞繁育基地建设、推广基地建设,宣传有关方针政策及技术推广和组织人员培训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基础设施地块;监督管理青稞种植机械合理化利用。
2.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的拨付、专款专用,监督项目资金依法依规使用,安排筹措地方配套资金,定期开展项目资金财务审计。
3.县发改局负责青稞良种繁育基地项目立项、审批、监管及配套项目申报。
4.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展国土空间规划,项目地块落实、审核、上报审批,同时,严格执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制度,协同农牧部门大力开展耕地地力保护,打造绿色有机生产基地。
5.县统计局负责青稞良种繁育基地、推广基地种植情况的科学统计、上报工作;提出科学合理的倒茬轮作依据。
6.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编制规划、方案,项目立项报批、技术推广、宣传培训、品牌打造、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依法依规使用、企业扶持等工作。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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