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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1-1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办〔2022〕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 延伸应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向乡镇(街道)、村(社区)延伸覆盖,根据《青海省人民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推进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基层延伸应用的通知》(青职变组办〔2021〕5号)要求,现将进一步做好政务服务平台五级延伸应运工作有关通知如下:
一、全面完成事项认领和编制工作
2021年12月底,省委第二巡视组下沉至我县巡视政务服务有关工作,指出“各乡镇虽对照省州下达的520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进行了认领,但认领事项不精准、网办率不高;所辖村、社区更是未建政务服务平台账号、未认领事项,青海政务服务平台运行前期工作滞后”。据此,一是各乡镇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安排,指定一名副职领导具体负责,再次对照520项乡镇政务服务事项,重新梳理认领,坚持“应进必进”原则,最大限度纳入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统一办理。二是督导所辖社区确定具体负责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尽快建立账户、认领事项。三是对所辖村要根据村情实际,自行确定1至2个条件相对成熟村作为试点,充分依托省一体化平台、“青松办”手机APP开展政务服务线上线下业务办理,大力推进基层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次办”。
二、推动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规范乡镇、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点)服务场所名称、窗口标牌、事项公示牌等基本服务标识,配备政务服务基础设施,调配互联网(或电子政务外网)接入便民服务中心(点)。二是建立完善政务服务激励机制,提倡“延时服务、错时服务、上门服务、预约服务”,推行文明服务规范用语、严禁服务忌语。三是推进政务服务“五级联动”建设已纳入年度政务服务体系建设考核指标,各乡镇要建立完善统一的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强化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考核,逐步实现便民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四是乡村(社区)两级结合实际采用咨询、导引、帮办、代办等服务方式,畅通老弱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办事通道,打通基层政务服务中梗阻。
三、保障服务体系建设有力推进
一是各乡镇务必将指定负责人信息表于1月13日前报县政府办公室209室(电话:8529337),同步开展前期工作,确保政务服务平台五级延伸应用工作顺利推进。二是各乡镇及所辖村、社区账号建立与事项认领工作务必于1月15日前完成。三是各乡镇加强与县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沟通联系,了解政务服务“网上办事”应用培训工作以及相关技术支持。
2022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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