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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3-07-12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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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2023〕10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共和县妇幼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妇幼健康工作服务能力,不断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和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在征求县妇幼健康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全县妇幼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通知如下:

一、共和县妇幼健康工作联席会议成员

总召集人:    副县长

人: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员:车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县妇联副主席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拉华才让    县教育局副局长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民政局副局长

更登桑毛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统计局副局长

      妇幼保健中心主任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队长

      县编办二级主任科员

      县总工会职工维权服务中心干

联席会议办公室下设在县卫生健康局,才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更换的,由所在单位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不另行发文。

二、主要职责

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州县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完善管理制度,创新工作措施,提升妇幼服务能力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县妇幼健康服务工作,协调解决服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机制,安排部署工作任务,督促检查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妇幼健康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2次,了解全县妇幼健康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难点,探讨解决办法,临时会议可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联席会议的决策部署,梳理妇幼健康服务工作中存在问题及意见建议,定期或不定期提请召开联席会议或专项工作会议,督导督办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完成工作任务,定期向联席会议汇报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县委宣传部:协调和指导本县新闻单位,广泛深入宣传妇幼健康的政策和健康教育知识,增强妇女儿童自我保健和有病及时就医的观念,积极营造有利于保护妇女儿童健康的社会舆论氛围。

2.县委编办:根据上级政策规定、结合妇幼健康事业发展的基本需要,做好涉及机构编制相关工作,空编内补充工作人员编制审核

3.县总工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督促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落实国家关于女职工保健工作的相关规定。

4.县妇联:协调相关部门制定《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开展女性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切实履行动员孕产妇住院分娩职责,推动妇女提高健康保护意识,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健康权益,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确定的妇女儿童健康目标;督促企业定期组织职业妇女到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进行妇女病普查。

5.县发展改革局:将妇幼健康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配合卫生健康局积极向上争取妇幼健康方面的项目和资金支持

6.县教育局:依法组织开展儿童卫生保健、安全生产、健康教育工作;协助卫生健康局检查、指导幼儿园(所)的卫生保健工作,为有效扩大幼儿园的服务范围和场地使用率,按照国家积极推行托幼一体化发展模式的进程,结合本县实际积极配合县卫生健康局开展相关工作

7.县公安局:把好申报户口查验《出生医学证明》关,严厉打击非法发放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行为;配合卫生健康等部门做好孕产妇和儿童死亡漏报,共享人口信息,禁止两非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查处非法接生。

8.县民政局:积极有效配合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及健康教育,宣传并动员新婚男女原则上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对贫困妇女儿童实行救助。

9.县财政局:妇幼健康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妇幼健康事业经费。

10.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支持和指导卫生健康局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并落实引进人才措施,制定鼓励妇幼健康专业人员到基层工作的相关政策。掌握企业单位女性员工就业状况,按国家规定为职业妇女提供健康保障,落实《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1.县卫生健康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卫生法律法规和《共和县县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牵头制定妇幼健康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定期考核;制定加快发展妇幼健康工作的政策措施;将妇幼健康服务机构建设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建设规划;协助政府部门做好妇幼健康工作的督查;帮助妇幼健康服务机构解决实际问题;负责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人员的继续教育和培训,组织妇幼健康相关工作的督导培训考核;负责妇幼健康宣传教育,普及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科学知识;做好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出生婴儿缺陷率。每年对辖区妇幼健康工作召开专题研究会或者开展专题调研。

12.县统计局: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完成人口数据的统计工作。按照县政府要求,搞好人口形式分析和发展趋势预测,组织实施好年度人口变动情况抽样调查;向人口与生育政策保障部门提供年度人口出生率、人口死亡率、人口自然增长率等全县人口变化数据;共享人口信息数据。

、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负责妇幼健康工作的有关问题,积极参加会议,对需要研究协商的议题,提前沟通汇报,提出工作建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要保持信息畅通,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切实推动全县妇幼健康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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