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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0-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发〔2016〕19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段青山等同志退休的批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你局报来《关于段青山等同志退休的请示》(共人社局〔2016〕133号)收悉,经县人民政府第六十二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以下10名同志退休:
段青 山(共和县第二寄宿制学校);
宽太 加(共和县塘格木寄宿制学校);
华旦扎西(共和县铁盖乡寄宿制学校);
董春 梅(共和县审计局);
李小 鹏(共和县龙羊峡镇人民医院);
才让 措(共和县铁盖乡卫生院);
先 措(共和县文化馆);
冷本才让(共和县社保局);
当阳才让(共和县运管所);
侯辉 廷(共和县马汉台水管所)。
请你局负责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退休手续,为保证学校教学正常开展,上述退休人员中3名教师的退休手续在2016年第二学期结束后统一办理。
2016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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