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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16-11-2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发〔2016〕23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共和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的 通 知
鉴于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并报请县委同意,现将县政府县长、副县长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县长华旦:主持县政府全盘工作。
副县长公保才旦: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协助县长负责纪检监察、人事编制、劳动保障、扶贫开发、民族宗教、审计、移民安置、民语、政务服务、信访、金融、法制和外事、无线电管理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县人防办、县金融办、县法制办、县地震局、县应急办、县志办、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县行政服务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民族宗教局、县移民安置局、县民语办,协助县长分管县监察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协、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佛协、县农村合作银行、县建行、县农行、青海银行共和分行。
副县长李勇:协助公保才旦副县长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商务部对口援建和全县工业生产、商贸流通、安全生产、招商引资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副县长张云忠:协助公保才旦副县长负责扶贫开发工作,负责江苏省对口援建和全县旅游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旅游局。
副县长司成奎:协助县长负责公安、司法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公安局、县司法局。
副县长谢康勇:协助县长负责发展改革、三江源保护、国土资源、城乡建设、城镇管理、不动产登记、高原美丽乡村建设、对口支援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发展和改革局、对口支援办、县三江办、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县城镇管理局、县不动产登记局。
联系县供电公司、县邮政局、电信、移动、联通。
副县长扎西:协助县长负责农牧、科技、环境保护、生态建设、林业、水利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
联系县气象局。
副县长韩忠明:协助县长分管交通运输、教育、卫生和计划生育、残疾人事业、民政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教育督导)、县卫计局、县民政局。
联系县残联、县红十字会。
副县长李文兰:协助县长分管财政、统计、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县市场监管局。
联系县工商联、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副县长谢文军:协助韩忠明副县长负责教育方面的工作。
协管县教育局(教育督导)。
为了便于工作衔接,各副县长之间建立工作互补关系。公保才旦、谢康勇、张云忠同志互补;司成奎、李文兰、李勇同志互补;韩忠明、扎西、谢文军同志互补,互补领导均不在时,由公保才旦同志负责协调。
2016年11 月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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