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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2-02-1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发〔2022〕22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东飚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委〔2022〕15号文件精神,决定:
王东飚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朱坤震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牛海玲同志任县自然资源和林业草原局副局长;
王雪渊同志任县公安局塘格木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曹春辉同志任县公安局龙羊峡林业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谢克加同志任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大队长。
免去:
王东飚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朱坤震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牛海玲同志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职务;
谢克加同志县森林公安局局长职务。
2022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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