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7-28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县级文件 共政发〔2023〕210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叶文基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7-28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委〔2023〕84号文件精神,决定: 叶文基同志任共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自2023年2月至2025年2月; 李晓虎同志任共和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挂职期自2023年7月至2025年7月。 2023年7月26日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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