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6050000056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0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政发〔2024〕143号 关于年知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共政发〔2024〕143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
关于年知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委〔2024〕89号文件精神,决定:
年知加同志任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主任;
薛生昱同志任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桑毛措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艳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马玲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汪成龙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羊峡市场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旦正措同志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倒淌河市场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周本嘉同志任县司法局黑马河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德呼却同志县司法局石乃亥司法所所长。
免去:
袁丹同志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白雪同志县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
任啟文同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蔡文清同志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年知加同志县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副主任职务。
2024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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