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43000000/2024020700000168 | 发布机构: | 县委办 |
生效日期: | 2024-02-07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共办发〔2024〕10号 | 所属主题: | 县级文件 |
共办发〔2024〕10号---关于印发《共和县加强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
共办发〔2024〕10号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共和县加强中藏医药事业发展
十条措施》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
现将《共和县加强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7日
共和县加强中藏医药事业发展十条措施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中藏医药服务需求,全面推进“健康共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青海省基层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四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青海省促进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以下发展措施。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加强中藏医药管理体系,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管理和工作指导,形成推进中藏医药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强化政府投入保障。将中藏医药工作纳入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落实对中藏医药的资金投入政策,县政府每年投入足额资金用于保障医疗机构同工同酬人员工资和提升在职村医补助,进一步提升医务人员积极性,推动中藏医药快速发展。(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三、充分发挥名医效应。强化中藏医药师承教育,鼓励中藏医疗机构引进、返聘名老中藏医专家、师带徒等形式,做好传承学术思想和临床经验,培育选树新一代名老中藏医。(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重点打造特色专科。支持各级中藏医院走“大专科、小综合”发展模式,通过专科(专病)建设,发挥重点专科科技创新、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技术协作的作用,使专科建设成为带动医院业务发展的龙头和中藏医药科研创新点。(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五、持续提升服务能力。加快乡村两级中藏医院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步伐,推进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中藏医医疗服务能力全面提升。(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牧和科技局)
六、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定向培养”“公开招聘”“柔性引进”等措施,吸引和鼓励省内外高层次中藏医药人才、医学院毕业生、离退休老中藏医药专家在共和县医疗机构坐诊,落实公立医院改革“两个允许”和基层卫生事业单位“双定向”政策,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推进产业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中藏医药与康养旅游产业逐步融合,加大中藏药材资源保护力度,牢固树立生态保护、资源可持续发展理念,鼓励引导中藏药材种植、加工一体化。(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卫生健康局、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八、不断完善信息化建设。持续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信息化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完善中藏医药特色的现代医院信息系统,促进区域医疗信息交换与共享,让“信息多跑路,病人少跑腿”。(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健康局)
九、深入推进“组团式”帮扶。积极争取东西部协作资金和项目,充分发挥“组团式”帮扶高端人才和东西部协作资金优势,助力共和县中医院高质量发展,推动全县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更上一个台阶。(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立完善中藏医医疗机构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机制,将中藏医医疗机构和人员纳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体系,规范设置发热门诊和预检分诊点,县中医院建成独立的传染病区,全面提升中藏医药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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