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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受理转办群众信访举报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2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0-30 14:35:44 浏览次数: 【字体:


投诉受理编号

 

D3QH202312110001

 

整改任务概述

海南州共和县河马河镇以前是允许放牧的,但近期乡政府说这段时间有检查不让牧民放牧,并说禁牧是2012年就开始了。但此前牧民未接到相关通知,现在不允许放牧后,导致牧民没有饲料,无法饲养牛羊。

整改责任单位

共和县人民政府

整改措施及成效

整改措施:一是根据2023年《共和县天然草原禁牧和草畜平衡目标责任书》压实乡镇人民政府及乡镇生态护林员的管理责任,加强对禁牧区违规放牧现象的监管;二是组织开展全县禁牧草畜平衡区的调整划定工作;三是加强对禁牧草畜平衡政策的宣传。

 

整改成效:一是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开展了2024年度全县生态护林员上半年的培训考核工作,依托全国生态护林员联动管理系统进一步加大了生态护林员的工作责任;二是同国家林草局西北调查规划院沟通,正在核对我县禁牧草畜平衡划定的各项细节;三是结合青海省草原普法宣传月,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

整改时间

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共和县人民政府 0974-8520338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各县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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