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 青海省人民政府 海南州人民政府
智能机器人
站群导航

海南州人民政府

政府工作部门

各县政府

各县政府

您的位置: 首页 >走进共和>平安共和>详细内容

【平安建设】倡导文明祭祀 守护绿色家园——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22 16:31:53 浏览次数: 【字体:
全县广大各族人民群众:


清明是缅怀先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加之我县春耕农事用火增多,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最为严峻的关键时期。为树立文明、绿色、健康、安全的祭祀新风,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实现文明祭祀、平安清明的目标,保障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起如下倡议:
一、倡导文明祭祀,移风易俗,积极引领文明祭祀新风尚,从我做起,以平安为本,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行为,倡导以献一束花、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烟祭扫方式寄托哀思,真正做到绿色祭祀、低碳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减少环境污染、共同维护生态环境。
二、严格执行森林草原防火十不要
.不要携带火种入山;
.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不要在林区吸烟点火照明;
.不要在林区野炊烧烤食物;
.不要在林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
.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内玩火;
.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不要在林区内狩猎和放火驱兽;
10.不要让老、幼、弱、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三、加强自我管理约束、减少森林火灾隐患。
公安机关提示各族人民群众,坚决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不在野外违规用火,共同筑牢安全防线,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对于违规用火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共和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20240322


分享到:
【打印正文】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