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司法局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要求,现将共和县司法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落实见成效,全面完成2024年各项目标任务
2024年共和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聚焦“干部要干、思路要清、律己要严”工作要求,以“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为目标,全面推进司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稳步推进。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把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坚持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将对党忠诚转化为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一是政治建设更加有力。始终把党的最新理论、最新成果作为司法行政队伍学习教育的基础性工程,教育引导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党的领导引领司法行政工作。全年共开展集中学习、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的学习30余次、研讨交流3次120余人次。二是廉洁自律更加严格。贯彻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发挥“关键少数”风向标作用,严格执行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违规吃喝“十严禁”纪律要求。开展节前集体廉政谈话会8次、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4人次。三是业务能力更加精进。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理念,以解放思想为突破口,聚焦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适时安排各业务室骨干同志讲解法律知识,组织人才互相学习、交流工作经验。目前,县司法局共有5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全年组织干部参加21个培训班,培训60余人次。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法治引领,自觉把依法行政贯穿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州县委对法治建设的工作要求,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一是法治建设取得新成绩。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县政府和县委理论中心组、党校培训重点内容,实现学法规范化、常态化。及时召开年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会等会议,落实落细党政“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协调督促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发挥职能作用,完成全县11个乡镇、39个部门法治督察工作。二是科学决策上升新高度。完成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3件,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14件,继续有效(保留)16件。全县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会议56次,出具法律意见书129份,参与起草并修改文件185件,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直接纠错5件,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调解书履行率达到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庭应诉率均为100%。三是执法监督更加全方位。进一步落实监督职责,抽取8个部门109个行政执法卷宗进行案卷评查,优秀率100%,行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按照“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要求,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按时完成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证件年审和新进执法人员证件申领工作。完成七个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清单合法性审查,跟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积极参与全面建立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试点工作。组织行政机关负责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1次。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平安为基,自觉把平安建设作为政治任务。始终坚持省委平安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聚焦实现“两年成效显现”目标的关键之年,切实增强抓好抓实抓细平安建设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实质化解纠纷促和谐。以“枫桥式”司法所创建为抓手,深入践行“1+2+3”和“1+2+N”调解机制,新增3个具有示范意义的婚姻家庭调解室,“常态+专项”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组织调解员“进网格”“进村社”。2024年,各调委会累计开展排查10853次,调处矛盾纠纷1838件,调解成功率在98%以上。二是强化人员管控促平安。认真贯彻州司法局社区矫正“1233”工作模式,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挂牌成立了共和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及2个社区矫正就业基地,持续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开展(非执法类)矫正工作。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0人,均无脱管、漏管现象。三是提升帮教质效促稳定。挂牌成立安置帮教就业基地2处,为全县40名生活困难安置帮教对象开展慰问帮教,联合县公安、人社、民政、住建等部门进西宁监狱开展释放前帮教工作座谈会,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墙内”教育改造与“墙外”帮教服务无缝衔接,切实减少和预防了刑释人员重新违法犯罪。目前,全县329名列管安置帮教对象“必接必送”率、安置率、帮教率、建档率均为100%。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法治为民,自觉把为民服务落到工作实处。始终坚持为民服务理念,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保障和改善民生职能作用,持续扩大法律服务覆盖面,不断提升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一是法律顾问提质增效。鼓励法律顾问加入各村(社区)微信群,为基层群众“送法上门”“送法到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打通群众“知法、懂法、用法”的“最后一公里”。2024年,全县村(社区)法律顾问共开展法治宣传及法治讲座530余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0余人次。二是法律援助为民解忧。持续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不断降低调整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2024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41件,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免费代书法律文书100余份。三是远程公证便民利企。着眼于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优化公证事项便民举措,在全县范围内设置10台藏汉双语公证一体机,拓展上门办、延时办等服务,使公证更加智能化、自动化、个性化。2024年,共办理各类公证案件353件,提供免费咨询500余人次,减免公证费3万余元。
过去一年,我们始终坚持普法强基,自觉把全民懂法当成首要目标。坚持以推进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为总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突出工作亮点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一是普法宣传有序开展。制定印发《共和县开展今冬明春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选派公安、司法等部门61名精干力量,组建“学校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乡村治理”等6个宣讲组,下沉至各领域、乡镇开展宣讲活动,共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241场次,完成28座藏传佛教寺院、21所中小学校、117个村(社区)宣讲全覆盖的目标任务。二是宣传方式形式多样。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法治进校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法治夜市”等主题宣传活动,以“文艺演出+有奖问答+法治宣传教育”等多种形式与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碰面”,宣传了民法典、青藏高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8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宣传品4.5万余份,受教育群众达8万余人。三是法治阵地延伸拓展。在龙羊峡镇后菊花村、恰卜恰镇加拉村、塘格木镇东格村新建4处法治文化长廊和1处法治亭屋。联合全县16家普法责任单位对“普法一条街”进行提档升级,实现了耳濡目染、润物无声的法治教育效果。同时,在县电视台开设法治宣传栏目,购买第三方融媒体运用微信公众号,从多视角、多领域延伸拓展法治阵地建设。
2024年我局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依法治县办公室实体化运行,牵头抓总协调各方面的作用发挥不突出,各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不规范的问题依然存在;二是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力度还不够,宣传仍停留在印发宣传品,集中宣传等阶段,打造培育亮点和典型还不多;三是全县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发挥还不够,没有真正起到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高度重视,分析思考,在今后的工作中积极研究,沟通协调,认真予以解决。
二、知不足而奋进,全力推动2025年工作提质增效
做好2025年工作,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认真落实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州委十四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六届七次全会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以党对司法行政工作的绝对领导为根本,以全面深化法治领域改革为牵引,以强化基层基础和锻造过硬队伍为保障,扎实履行“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以高水平法治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
实现上述目标,需要我们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要紧扣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打造对党忠诚的政治机关。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强化政治引领,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依法治县和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一是思想政治建设再加强。始终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坚决守好意识形态阵地,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地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髓要义指导全县依法治县工作和司法行政工作。二是党的组织建设再加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论述,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着力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引导全县法律服务工作者更加自觉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作为从业基本要求。三是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开展好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加强对司法行政队伍的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持续巩固提升违规吃喝和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等专项行动,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司法行政队伍。
(二)要紧扣依法治县这个“战略布局”,营造全民守法的法治社会。2025年是“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验收之年,要以更高的站位审视使命担当,奋力开创依法治县工作新局面,以法治之力促社会经济发展。一是在依法治县上求突破。坚持法治共和、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认真做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共和方案的总结评估,科学谋划“十五五”法治建设目标任务,持续开展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认真履行好青海省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责任。用好用活政府法律顾问,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合规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严格依法办理案件,推动构建“大复议、中诉讼、小信访”工作格局。二是在普法宣传上求突破。全面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全力做好“八五”普法终期考核及“九五”普法启动工作。充分发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作用,精心谋划普法工作思路,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细化各部门、各单位普法职责。创新普法宣传形式,重点加强对青少年、宗教寺院、民族团结、生态环境等方面开展“线下宣传+线上直播”、举办大型专项普法活动、制作普法微动漫和情景剧,努力提高农牧民群众法律意识。三是在执法监督上求突破。认真落实好《青海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制度,进一步提高执法监督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加强年”专项行动和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扎实做好“提升行政质量三年行动”终期评估。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调整完善乡镇管理体制,全面建立乡镇履行职责事项“三张清单”,持续为基层减负松绑。
(三)要紧扣安全稳定这个“基本底线”,筑牢平安建设的法治屏障。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坚强安全保障。一是社区矫正再巩固。聚力落实平安青海建设“十个一”工作要求,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体系,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组织各司法所走访所在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掌握其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并列出清单,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认真排查“六类”“五涉”“三失一偏”人员,严格执行实名管理,加强重大风险分析研判,严防脱漏管、再犯罪。二是安置帮教再夯实。强化安置帮教联席会议牵头协调作用,认真落实重点人员周例会分析研判制度,定期评估安置帮教各环节工作中存在的风险隐患,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认真甄别分析,补齐工作上的短板。认真执行“双列管”制度,确保全县刑满释放安置帮教人员服从管理,不发生重大恶性案事件。落实刑满释放人员回归社会初期的生活补助、就业扶持、重大疾病救助等方面帮扶措施。二是人民调解再提升。进一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从阵地、队伍、制度、机制入手,大力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全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加强婚恋家庭、邻里关系、涉众金融、欠资欠薪等重点领域和刑满释放、“三失一偏”等重点人群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持续维护经济社会大局稳定。
(四)要紧扣法治为民这个“根本立场”,擦亮为民服务的民生底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法治建设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持续做优法律服务。深化便民服务措施,继续实行“周末办”“延时办”“上门办”等便民服务制度。扎实开展“公证规范优质”行动,推动公证行业提质增效,高质量发展。用好用活远程公证办理一体机,为群众、企业提供“家门口”智慧法律服务,提升公证服务水平。对全县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进行一次案卷质量评查,促进依法诚信规范执业。二是持续提升工作质效。持续提高中心援助律师及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人员的业务能力,严格执行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办法和标准,督促办案人员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提升受援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持续做好“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鼓励村(社区)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等工作,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助力乡村振兴,为基层法治建设与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三是持续延伸服务触角。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未成年人、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为全县农牧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法律惠民生+”活动,重点围绕农民工、残疾人、“两新”群体等特殊群体组织开展专项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共和司法公众号,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最大程度为群众提供便利的法律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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