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遏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共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青海湖环湖东路省道S207线36KM至40KM路段新增交通技术监控设备10处,对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管理。现将具体设置的点位和功能公告如下: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交警提示:2025年4月1日起,上述点位所有执法设备进入试运行阶段,试运行期限为30天。自2025年5月1日0时起将正式启用并转入执法管理中。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通行规定,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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