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共和县辖区道路及城区严禁车辆乱停乱放的通告
一、共和西路(共和西路与街心花园丁字路口至共和西路与滨河东路十字路口)全线道路两侧禁止停车,禁止停车时间:早7:30-晚20:30。周边小区居民及商户车辆可停放在青海湖广场公共地下停车场。
二、城区其他道路车辆停放时须在划定的停车泊位内顺向停放,不得越线停车,不得逆向停车。有指示牌的停车区域,按照指示牌指示停放车辆。
三、路边临时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应立即驶离。
本通告自2025年3月22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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