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审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至2024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通知
共和县审计局关于开展2022年至2024年养老保险基金审计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按照中共共和县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共和县本级2024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共和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12月2日起,对县本级2022年至2024年养老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为全面真实地了解掌握与审计事项有关的政策、资金等情况,并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范围及内容:
对县本级2022年至2024年养老保险基金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延伸审计有关单位。
二、审计时间:
自2024年12月2日起
三、审计人员纪律:
审计人员审计期间,严格遵守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不准由被审计单位支付或补贴住宿费、餐费;不准使用被审计单位的交通工具、通讯工具等办公条件办理与审计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准参加被审计单位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和联欢等活动;不准接受被审计单位的任何纪念品、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不准在被审计单位报销任何因公因私费用;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推销商品或介绍业务;不准利用审计职权或知晓的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内部信息,为自己和他人谋利;不准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任何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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