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打好安置帮教“组合拳”助推 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共和县按照中央和省州安排部署,严格依法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工作职责,加快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社会化、专业化建设,推动社区矫正和基层社会治理相融合,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迈上了新的台阶。
强化制度保障,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创新发展。坚持“矫正为本”原则,严格落实社区矫正管控措施,加强建章立制,形成完善的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和流程。开展“社区矫正开放日”活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进一步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引导社会了解并支持社区矫正工作。安排部署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年专项活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积极推进工作创新,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形成了社区矫正法治化、精细化、智能化的工作格局。
强化监督管理,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管理质效。组织召开社区矫正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通过入户走访等形式进行专项排查。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不同犯罪类型和风险等级,依据管控措施,实施分类矫正方法,避免发生脱管、漏管,防止重新违法犯罪。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对象考核与奖惩制度,探索建立日常考核和司法奖惩的衔接机制,创新建立“红黑榜”奖惩评比制度,激励社区矫正对象积极矫正,转变社区矫正对象“慵懒散漫”的矫正思想,培养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意识和纪律意识。
强化教育矫正,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全面转化。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教育、法治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心理疏导和健康教育,不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主动参与公益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通过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展(非执法类)矫正工作,组建心理咨询师+社工+志愿者构成的服务队,采取“一筛、二订、三辅、四评”的心理矫正工作新方法,形成了专业化心理矫正工作力量。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在已建成系统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资源、深度融合、加强智慧化、一体化应用。
强化帮困扶助,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进行家庭走访和排查,全面掌握预释放人员基本情况,并将核实信息及时录入安置帮教信息平台。认真贯彻落实《青海省刑满释放重点帮教对象衔接管理工作办法》,做好一般人员和重点人员的衔接工作,建立一人一档的工作档案,并与村(社区)和家庭分别确定帮扶责任人,签订帮扶协议书,落实帮扶措施。认真落实安置帮教政策,协调成员单位按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扶持、社会保险、特困人员供养和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有针对性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依法保障刑满释放人员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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