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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被文化部命名为藏族“拉伊”之乡

来源:0 发布时间:2011-12-30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共和县被文化部命名为藏族“拉伊”之乡

近日,在文化部命名的528个“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共和县被命名为藏族“拉伊”之乡。

 

“拉伊”是高原藏族儿女表达圣洁爱情,交流情感,歌颂美好生活的一种民间艺术形式。“拉伊”作为藏族民歌中的一支奇葩,在共和地区的传唱历史悠久、底蕴丰厚、流传广泛、妇孺皆知,是共和地区标志性文化之一。在历届省州“拉伊”大赛中,共和籍杰出文化传承人、“拉伊”唱家吉毛加、才合加、卓格措、卓玛才让等人曾多次获得最高奖项。2006年,“拉伊”被列入首批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海南藏族自治州被确定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拉伊”保护项目的实施单位,其实施的重点区域为共和地区。为了将“拉伊”打造成共和县独具特色的文化品牌,充分挖掘和发扬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间文化的保护与传承,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发展文化产业和事业,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共和县积极担当历史使命,抢抓政策机遇,及时组织参加了“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评选活动,在顺利通过省级资格审查、选拔推荐和集中申报的基础上,经文化部综合评审、公示后命名授牌。藏族“拉伊”之乡的命名,对于增强全县各族人民的文化自信,提振建设文化名县的信心将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对于发扬民族优秀文化,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将提供一个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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