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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简讯共和县认真实施婴幼儿营养项目

来源:0 发布时间:2012-06-2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为降低适龄婴幼儿贫血患病率,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保障项目地区儿童健康成长,实现“新生儿出生健康、婴幼儿营养正常”目标,共和县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安排,认真实施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婴幼儿营养项目。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了共和县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婴幼儿营养干预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共和县儿童早期发展项目婴幼儿营养干预项目营养素补充剂管理办法,并将该项目列入年度考核内容,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为项目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是精心安排,加大培训力度。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具体培训计划,建立健全工作人员培训制度,定期定点对全县各乡镇妇联干部、乡镇卫生院院长及妇幼专干、村级妇幼保健员、村医及村妇联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同时,深入开展各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向儿童家长宣传科学喂养知识,讲授营养补充剂的相关知识及服用方法,进一步提高家长科学育儿水平,保障项目地区儿童健康成长。

三是主动服务,务求工作实效。各项目单位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主动服务,由乡镇卫生院负责每月12号从县疾控中心领取本月全乡应发的婴儿营养素补充剂,并在每月15日前将营养素补充剂发放到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和妇幼保健员将本村婴幼儿食用的营养素补充剂进行挨门逐户发放,各级发放单位都建立完整的发放记录,确保项目实施工作科学严谨,务求实效

四是细化流程,狠抓工作落实。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由乡镇卫生院负责对本乡镇年满6个月的婴儿进行初次体检,同时将分别在婴儿年满9个月、12个月、18个月、24个月时在乡镇卫生院各进行一次体检,并负责记录婴儿的体检信息,建立完整的婴幼儿健康档案;婴儿满6个月龄,并已完成初次体检的,便开始喂养营养素补充剂,作为正常辅食喂养之外的营养补充,每天喂1包,直至婴儿满24个月,有效地降低婴幼儿营养不良率,提高婴儿出生健康率和婴幼儿营养正常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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