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家电下乡”工程惠及千万户农牧民群众
近年来,共和县把“家电下乡”工程作为惠及广大农牧民群众的重大“民心工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宣传引导,狠抓政策落实,四年来累计销售各类家电下乡产品13492台(件),完成销售额3193.66万元,发放补贴资金638万元,进一步促进了农村消费结构升级,激活了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购买力,提高了农牧民生活水平,真正达到了政府得民心、农民得实惠、企业得市场的政策目标。
一、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工作合力。县上及时成立了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家电下乡”推广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了家电下乡联系制度、公民投诉制度等各项规范性制度。领导小组深入销售网点开展调查研究,及时解决“家电下乡”政策实施过程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顺利推进“家电下乡”政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培训宣传,扩大知晓范围。组织从事家电经营的企业负责人和具体操作人员,就相关政策规定及购买人审查备案、补贴材料受理、补贴资金兑付、销售服务管理等进行了专门培训,并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上墙公示等方式对“家电下乡”补贴程序、中标产品型号、价格等进行宣传,为广大农牧民群众答疑解惑,不断提高宣传的覆盖率和深度,做到家电下乡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三、严格网点审核,规范企业经营。对“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严把备案关,对提交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与销售企业签订的销售协议、备案登记表等备案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并备案登记,对每个销售网点电脑、操作人员、服务专柜、标准制作、公示栏和信息公告等建设情况进行现场督查,与销售网点签订销售服务承诺书,引导销售网点树立诚实守信、合法经营的企业良好形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坚决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
四、简化补贴程序,确保资金到位。对符合“家电下乡”相关条件的企业进行全面审核,对符合条件并形成规模、信誉度高、有资金垫付能力的8家销售网点采取了网点代理审核垫付补贴资金,再与财政部门清算的方式,确保补贴资金的兑付到位,并对购买者上报的身份证、户口本、产品标示卡以及农牧民购买条件和经销商垫付补贴资金等情况进行审核,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购买者账户中,未发生截留、提高或降低标准、挤占农牧民补贴资金的现象。
五、加强监督管理,保障合法权益。以群众利益为重,通过采取公布联系方式、设立举报电话等方式,加强监管的同时,组织有关部门对销售网点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布,构建严格的监督管理体系,全县销售网点监控率达100%。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坑害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先后共开展专项检查24次,受理投诉1起,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处理,进一步整顿了“家电下乡”市场秩序,规范了销售网点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了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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