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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201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取得新成效

来源:0 发布时间:2013-10-09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共和县认真贯彻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在健全完善领导机制上下功夫,在夯实工作基础上出新招,在狠抓工作落实上求突破,顺利实现了年度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各项工作得到新的提升。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有力促进计划生育工作顺利实施。把人口计生工作纳入党政一把手工程,及时调整充实了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继续实行县级领导联系乡镇制度,县政府与各乡镇、成员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使人口计生工作“县领导、乡镇负责、村落实、社配合”的工作机制得到有效贯彻;县党政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工作汇报,分管领导及时深入一线督查调研,始终保持对计生工作经常抓、抓经常的高压态势县政府将计生专项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拨付计划生育专项基金60万元,手术减免费13万元,参合金8万元,并将3万元流动人口工作经费和1万元“三下乡”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2013年,共投入计划生育事业经费达785万元,人均达到75.57元,为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

二是扩大宣传教育,全面树立科学健康计划生育理念。组织相关部门组成“三下乡”联合工作组,深入全县11个乡镇18个村开展巡回服务,为463名群众进行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指导服务;邀请北京7大医院的医疗专家前来开展义诊活动;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利用环青海湖国际公路自行车赛、迎州庆农牧民运动会等有利时机,以乡村文化站、文化图书室、文化大院为载体,开展了一系列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举办培训班30余期,开展各类大型宣传活动4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抽纸1万盒、围裙1500件;县电视台播出计生动态新闻3次,《青海人口杂志》刊登信息4篇,县计生部门编发简报45期,各乡镇报送简报30期,有效提升了宣传教育效果。

三是创新服务方式,有序开展计划生育“三查”服务各村计划生育服务室根据乡镇卫生院提供的已接受服务人群名单,及时进行随访,有效缩小了服务半径,提高了随访效率;乡镇计生办定期向卫生院提供重点人群、应及时采取避孕绝育措施和随访人群名单,镇卫生院根据名单为群众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并将服务情况及时反馈给计生办,乡镇计生办将服务情况录入全员信息系统,使乡镇卫生院、计生服务站资源整合后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项工作得到全面加强;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定期向乡镇计生办、卫生院反馈县计划生育服务站实施“四术”情况,保证了术后随访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乡镇卫生院将妇科疾病纳入合作医疗范围,拓展了服务范围,做到了“有病治病、无病防病”,进一步提高了育龄妇女主动接受“三查”服务的积极性。

四是改进服务模式,扎实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采取定点机构全天候免费服务、社区统一组织服务、有关部门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协会统一组织服务等方式,为流动人口全面开展13项免费技术服务,有效提高了流动人口技术服务的覆盖面。一年来,全县流出育龄妇女登记率98%,流入已婚育龄妇女查证建档率和出生政策符合率均达到100%,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综合避孕率、免费服务率均达到100%。乡镇PADIS流动人口协作信息平台应用率为100%,育龄妇女协查率、反馈率均达到98%,信息录入率96%各相关部门实行信息资源共享,形成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合力,有效落实了流动人口“属地化管理、居民化服务”的工作机制。

五是狠抓扶持奖励,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全面落实计划生育长效节育措施奖励制度,生育两个女孩后落实绝育措施的历年280户和本期12户农牧民家庭每户一次性给予1000元的奖励;对生育两个子女后采取绝育措施的18户农村家庭、生育三个子女后采取绝育措施的22户牧民家庭每户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对年内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93户农牧民家庭和放弃生育三孩的73户牧民家庭落实配套奖励资金11.9万元;对城镇居民独生子女、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承担医疗参合金24.04万元;对城镇独生子女父母、现无子女家庭父母及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现无子女家庭父母承担养老金6.88万元;为4910名城镇居民、城镇职工和农牧民缴纳了养老金,有效改善了计生家庭的生产生活条件,促进了和谐计生建设。

六是增强管理合力,积极推进“康福家”千村万户工程。县扶贫开发局在实施整村推进、劳动力培训转移等扶贫开发项目中,扶持计划生育贫困户7662590人,总投资达531.2万元;县民政局对年内纳入低保的城镇计划生育户发放低保金759.58万元、农村计划生育户发放低保金82.37万元,并对34户计划生育贫困户进行了危房改造;县农牧局投资11.2万元,在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中优先扶持14户计划生育家庭落实畜棚建设项目,投资4.8万元优先扶持6户计划生育家庭开展蔬菜及园艺栽培项目;县教育局对城镇考入高等院校的11名独生子女、4名双女家庭女儿和5名单亲家庭子女进行资助;对考入高校的316名农牧民计划生育家庭子女落实奖励补助金242.4万元;对175名农牧区独生子女、双女户子女、牧区放弃三孩家庭子女在州内中考总成绩中给予加10分的照顾。

七是提供资金支持,科学实施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项目。

结合全县“党政军企共建示范村”活动,积极争取幸福工程·救助贫困母亲行动项目资金,在龙羊峡镇后菊花村选定家庭贫困、致富愿望强、缺乏运作资金的23户贫困母亲家庭,投入幸福工程救助项目资金23万元,有效改善了计划生育贫困家庭的经济条件,提高了贫困母亲的家庭地位,推动了计划生育村民自治进程,在促进和谐计生、诚信计生和“康福家行动”等方面发挥了独特的作用。

截止20139月底,全县共有已婚育龄妇女29516人,共出生1496人,出生人口性别比9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了6,其中计划内出生1487人,出生率12.37‰,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1.08个千分点;出生政策符合率99.4%,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1.02个百分点;人口自然增长率9.16‰;全县享受“奖励扶助”430人,本期新增20人;特别扶助22人,本期新增3人;本期上报“少生快富”家庭166户,其中:农牧民独生子女家庭93户、牧区放弃三孩的少数民族牧民家庭7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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