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湖景区石乃亥乡规划区违建彩钢房得到彻底清理
近日,由我县石乃亥乡人民政府牵头,青海湖景区保护利用管理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管局等相关单位配合,对青海湖景区石乃亥乡规划区环湖西路(206线)两侧的违建彩钢房进行了依法拆除。本次拆违共出动工作人员230余人,专业拆除工人50人,分8个工作组实施,共依法强拆违建彩钢房24户436间10464余平方米,拆除私设帐篷水泥地坪100余块,约3487平方米,拆除广告牌46块,彩门32处,经幡彩条28处,私设佛堂景点4处,私设码头1处,影响景区景观的破旧房屋2处8间192余平方米,影响美观的电线杆3处;宣传引导当事人签订自行拆除违章建筑承诺书17份,督促自行拆除违建彩钢房53户577间13848余平方米;清理清运彩钢房建筑垃圾约9724.8方,水泥地坪建筑垃圾约6188.6方,其他垃圾约544方,压埋、平整石乃亥乡建筑垃圾场1处600余平方米。
此次依法拆违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风景名胜区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各有关单位的密切配合下,采取以劝导当事人自行拆除为主,依法强制拆除为辅的拆除措施,尽量减少当事人损失,实现了和谐拆违、文明拆违的既定目标,同时对青海湖景区其他违建户起到了较好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进一步遏制了青海湖景区内违建行为的蔓延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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