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发挥基层自治作用推动村社环境卫生整治村(居)民“自管”
为深化推进村民自治实践,增强群众主体意识,共和县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文明村社”建设、“家园美化”行动和环境卫生整治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在环境卫生整治、乡村道路管护等基层治理中的主体作用,村(居)“两委”经常组织群众开展义务劳动活动,全力营造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人居环境。
目前,全县99个村、16个社区均按照新修订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定期不定期组织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划片定责对村道、乡道进行日常清扫、路面积雪清理和辖区内卫生保洁,其中石乃亥乡鲁色村、黑马河乡加隆村、正却乎村和倒淌河镇拉乙亥麻等环湖沿线村社群众在雨雪天气自发上路清扫214、109国道和橡皮山等危险路段积雪,确保过往车辆安全通行。同时,为充实加强环湖沿线环卫工作力量,县环林部门临聘保洁员97名,环湖各乡镇自行成立环卫管护小组,临聘保洁员40名,对青海湖南岸湖东种羊场至石乃亥乡、江西沟乡至夏拉草原沿线进行分片分段保洁整治,形成了农牧区环境卫生整治群众自治自管新模式,营造了村庄家园美、城乡环境美的良好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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