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创新医疗救助模式有效破解病困脱贫难题
共和县现有贫困人口4382户13255人,其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有1071户3128人,占贫困户总数的24.4%,占贫困人口的23.6%,“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已成为全县扶贫开发工作中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为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工作,提高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医疗保障水平,尽全力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看病难”,共和县创新医疗救助模式,有效破解病困脱贫难题。
一是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全县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本着“治愈一人、脱贫一户”的原则,创新制定了《共和县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患病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救助实施方案》,明确了救助对象、救助病种、救助流程、救助比例、定点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救助资金筹集及管理等内容,为救助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是规范划定救助对象。将全县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慢性病患病人员划定为专项救助对象,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社会保障卡及乡镇政府、县扶贫开发部门和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城乡居民医疗办公室进行门诊医疗费用救助申报,不断满足困难群众救助需求。
三是明确核定救助病种。根据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提高全省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标准促进城乡医保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以城乡居民医保25种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种为参考,适当扩大慢性病救助病种范围,将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门诊费用救助的重症慢性病病种确定为40种。同时,针对临时发病的疑难慢性病造成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困难的,经本人提出申请,乡镇政府、县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可纳入重症慢性病救助范围,确保救助工作符合实际。
四是统筹安排救助资金。县财政按每年300万元的标准,将共和县农牧区建档立卡贫困户慢性病患病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救助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每年结余资金转入下年度继续使用,不足部分按实际需求予以追加,并通过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分账核算,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救助资金财尽其力。
五是合理划分救助标准。救助对象门诊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剩余门诊医疗费用按照一级医疗机构90%、二级医疗机构80%、三级医疗机构70%予以救助,年内救助最高可达一般慢性病2000元,重症慢性病10000元,全力减轻贫困户治病负担,使“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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