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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07-06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河湖长制工作启动以来,共和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全县河湖库水生态有效改善,河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取得的成效

一是建立高效管理体系。全县设立县级总河长、县级副总河长和县级责任河长各1名,县级包片河长25名;设立乡级河长22名,乡级包片河长78名;村级河长99名,成员单位19个,县级河长办公室1个,乡级河长制办公室11个。建立了河长制工作微信群,将各乡镇106名村警列入河长制体系,使河道巡查成为村警日常工作。同时,聘请4名社会卫生监督员对难度最大的恰卜恰河道进行监督,实现了三级河长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制定河湖保护方案。以水生态文明建设为核心,制定了河长制实施方案和9项工作制度,除省管、州管河流黄河、青海湖、布哈河、恰卜恰河由省、州河长办牵头制定外,县管河流沙珠玉河、黑马河一河一策方案初稿已编制完成,其余乡管河流一河一策方案初稿均已在各乡政府安排下编制完成。将辖区各流域小溪沟纳入乡级河长制管理范畴,紧紧围绕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的主要任务,按层级负责制逐一分解落实,实现河湖系统保护和水生态环境整体改善。

三是提升联合执法能力。以流域为单元,加强河流管理保护,最有效地发挥各级河长统筹组织作用。针对恰卜恰河道内部分企业污水直排,存在水污染隐患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摸排,共查处大小排污口150个。投资632.79万元,将恰卜恰河道内的所有污水管网纳入市政管网,并对沿河污染严重、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企业予以关停,恰卜恰河道周边环境卫生迅速好转,河道内偷排污水问题第一时间解决。整治关停直通湖边私开旅游通道364处,取缔私设景点8处(简易码头),关停宾馆和餐饮172家,罚款366万。清理废旧渔船15艘,安装钢化污水储水罐238家,环保部门签头签订各类污水处理协议和承诺书389份。使我县主要河流水质有了显著改善,基本达到了水清、河畅的目标。

四是营造全民参与氛围。充分利用海南报、共和县电视台对我县共131个河、湖、库名录、河(湖、库)长名单进行了公示。为了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河长制”工作深入了解,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参与治水、护水、管水的浓厚氛围,2017以来,县水利局与县河长办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多次宣传河长制知识,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展出展板、张贴标语、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呼吁全县各族人民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并积极参与到爱河护水的行动中来,期间发放各类宣传资料7500余份,展出展板40块、横幅30条、接受咨询千余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机构人员不明确。目前,县、乡两级均设置了河长制办公室作为统筹推进河长制工作的办事机构,但均没有明确机构性质、编制,工作人员主要由县水利局和各乡镇临时抽调,多数兼职原单位的工作,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二是工作宣传不够深入。多数干部和群众,对“河长制”工作了解不多,认识不够,从而导致群众参与度及积极性不高,对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造成一定影响。部分乡镇对河长制工作认识也还不够深入。全社会共同重视、关心、支持、参与河(湖、库)长制工作的浓厚氛围还未形成。  三是工作机制待完善。河长制河长会议、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一系列制度保障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乡镇级经费暂无保障,从而导致乡、村两级河长制工作开展存在困难。

三、对策建议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增加保障力度。河长制是我国河湖管理保护史上一项重大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河长制工作涉及地域范围广,行业部门多,情况复杂,协调难度大,工作千头万绪,许多工作没有成熟的经验可供借鉴,需要不断探索创新工作的方式方法,破解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方案,强化工作措施,协调整合各方力量,保证河(湖、库)长制工作的有序推进,确保河(湖、库)长制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实现。各级河长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在各自的责任水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问题导向,帮助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工作的督促检查,系统谋划,带头履行好认河、巡河、治河、护河的河长职责。
    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确保有效运转。进一步抓紧建立完善县、乡、村“三级”河(湖、库)长组织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各级河长办组织机构和队伍能力建设,落实机构、专职人员和办公条件,完善工作机制;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落实部门河(湖、库)长制工作机构和人员,开展常态化工作;要按照属地原则加快落实河(湖、库)日常管护队伍,落实乡、村两级巡查管护人员。加强经费保障和资金投入,整合各部门涉河(湖、库)项目资金和资源,统筹支持河(湖、库)管理保护工作。将县、乡、村河(湖、库)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资金保障,加大对上争取项目建设资金的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河湖库环境治理与保护。通过建立起自上而下一整套完善的组织保障体系,确保河(湖、库)长制各项工作的有效运转,确保河湖保护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工作氛围。进一步建立完善舆论引导、公众参与机制,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要让老百姓知道河(湖、库)长制是干什么,河(湖、库)长是谁,搞河(湖、库)长制对群众自身有什么好处,对当地的发展有什么好处。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网络等舆论媒体加大全面推行河(湖、库)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设立宣传牌、公示牌,起到长期宣传的作用。及时曝光违法典型案例,提高群众的爱水护水节水意识。面向社会聘请环境监察员和宣传员,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视察,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监督水环境治理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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