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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

来源:0 发布时间:2018-10-08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河湖长制工作启动以来,共和县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工作及“三清一整顿”专项整治行动,全县河湖库水生态有效改善,河湖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河湖长和副总河湖长,主管副县长为责任河湖长,相关部门及11个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河湖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共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和《共和县全面推行湖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形成组织有力、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相互配合、齐抓共管、整体有序的工作机制。同时,印发了《共和县河长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和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共和县河长巡查制度》、《共和县河长制工作督查制度》等8项规章制度,为河长湖制工作长效运行奠定了基础。

二是结合县情实际,拟定河湖名录。通过对县域内的河、湖、库现状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其中全县流域面积20km2以上河流共有106条、湖泊6个、水库15座。按照“建立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的要求,建立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以县、乡、村三级河湖长为主的河湖长制管理体系,对全县范围内的126条河湖库拟定了名录和河长名单,其中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责任河长分别由县委书记、县政府县长和分管副县长担任,县四大班子各县级领导担任包片河长;县、乡政府设立一、二级河长,由党政负责同志担任,所经村由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担任村级河长,实现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河长制工作已通过水利部中期评估,省河长办、州河长办中期验收、评估。

三是全面排查摸底,专项清理整顿。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结合“三清一整顿”工作,对全县河湖库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解决经费632.79万元对恰卜恰河道沿线150个大小排污口进行了整治,将所有排污口纳入市政管网,并对沿河污染严重、环保设施不达标的企业予以停业整改,恰卜恰河道周边环境卫生迅速好转,第一时间排除了河道内水污染隐患。同时,拆除违规建设小型水电站1座,整治关停直通青海湖边私开旅游通道364处,关停宾馆和餐饮108家,安装钢化污水储水罐203家,与清达污水清运公司签定清运协议354个,清理废旧渔船15艘,签订各类环保协议和承诺书389份。根据中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督察组反馈恰让水库集中式水源地部分网围栏、警示牌、防护措施年久失修已损坏等问题,及时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压实各部门责任、倒排整改时限,于920日按相关要求全面完成了整改任务。

四是强化宣传动员,推动全民参与。为进一步深化全县广大农牧民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了解,做到家喻户晓,营造全民参与治水、护水、管水的浓厚氛围,各相关部门和乡镇在主要街道、村社和人员集中地区,采取发放宣传材料、悬挂横幅、展出展板、张贴标语、现场讲解等多种方式,开展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呼吁全县各族群众践行绿色发展理念,积极参与爱河护水行动。期间,各部门、乡镇开展宣传活动1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0余份,展出展板40块、横幅60条、接受咨询近千余次。同时,利用县电视台、河长公示牌、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为载体加大对“河长制”相关知识宣传,增强了广大农民群众爱水、护水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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