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召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
来源:0 发布时间:2022-05-10 00:00:0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5月8日上午,共和县召开城乡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批示和全国全省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全县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国勋出席会议,会议由副县长韩福龙主持。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红线意识,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全州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立即组织开展自建房安全全面排查和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抓好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真排查住房建设行业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突出抓好住房建设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坚决堵住风险漏洞,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
会议强调,一要明确排查重点,精准精细排查。重点是用于经营性、具有公共服务性质的自建房;要建立基础工作台账,力求做到既管当前又管长远。同时,要严控增量风险,严格审批城乡经营性自建房建设。突出精准性和专业性,排查整治要突出精准性,对五种类型的自建房要进行精准排查整治。对各小区地下室等也要进行排查,重点核查自建房的合法性、安全性、经营性。二要坚持分类整治,科学精准施策。要结合实际,实事求是,坚持分类整治。重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必须及时腾空、撤离、拆除;对已投入营业的自建房,要进行风险评估鉴定;对于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的,要立刻停建,按照相关规定办齐手续后,再进行检测评估;对暂时不能排除安全隐患的,要划定明显区域、设定警示标识,采取安全措施,停止建设,限期进行整改;要严厉打击擅自改变使用功能、改变房屋结构、改变房屋布局、开挖地下空间、违规违法改扩建的行为。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农村自建房的管理、规划、选址、审批、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使用等方面的监管。三要加强组织领导,保障工作推进。加强领导机制,成立工作专班,严格落实“省负总责、市州统筹、县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地方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发挥乡镇、村社基础性作用;严格防止执法“宽松软”问题,落实房屋产权人和使用人的责任。加强技术保障,住建部门统筹安排好工作力量,全力保障排查评估工作需要。加强资金保障,财政部门要全力保障排查整治工作经费和有关补偿,在补偿等工作中要严格认定责任,依法依规开展工作。同时做好宣传引导,让干部职工吃透政策要求,让群众了解政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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