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开展“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
为全面贯彻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6月30日,县政府党组书记、县长李文林主持召开县政府党组2022第七次会议。会上传达学习了省州委、省州政府主要领导在作风建设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若干措施》《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省委、省政府专题部署全省和政府系统作风建设工作,出台《中共青海省委关于进一步弘扬优良作风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若干措施》和《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充分彰显了加快建设现代化新青海的历史担当,树立了狠抓任务落实的鲜明工作导向,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青海重要讲话精神的一项重要政治行动,是新一届省委着眼现代化新青海建设做出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为我们今后准确把握作风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不断走深走实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会议要求,县政府系统要紧密结合省第十四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作风建设会议精神,对标“抓作风必须讲政治、转学风、办实事、强担当、促团结、严纪律”的工作要求,健全完善巩固深化作风建设长效机制,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查彻改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一要深化认识抓落实。深刻把握省州县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新部署新要求,通过大抓作风建设加强督查,集中纠治涉及群众切实利益、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在全县倡树“团结干事、实干担当、光明磊落”新作风。二要明确任务抓落实。对照省委“18条措施”和州委“十条要求”,结合“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深入开展作风突出问题自查自纠活动,切实解决站位不高、能力缺乏、担当不足、不严不实、慵懒散托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三要履职担当抓落实。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把作风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抓早抓小、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强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把作风建设纳入日常监督范围,推动全县党员干部以良好工作作风推动省州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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