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强化”抓专项监督严实举措促乡村振兴
今年以来,共和县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立足“专项治理”到“专项监督”“变”与“不变”的客观情形和形势任务,主动贴近中心、服务大局,找准监督切入点,把握监督落脚点,聚焦监督关键点,强化监督检查,深挖问题线索,严肃查纠乡村振兴领域违纪违法问题,以强有力的监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强化协调部署抓监督。县纪委监委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监督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抓好专项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认真传达学习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推进会和有关文件精神,将专项监督作为纪委监委书记(主任)“一把手”工程,健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班子成员共同抓的工作机制,研究制定《共和县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和2022年专项监督工作要点,召开专项监督协调部署推进会,进一步明确专项监督“五个聚焦”重点任务、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及时成立工作专班,专人专责推进专项监督,确保专项监督按阶段跟进、按节点抓实,及时总结上半年专项监督情况向县委常委会专题报告。
强化联动协作抓监督。加强与乡村振兴、农牧、财政、审计等相关业务部门联动协作,建立联席会商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了解情况、征集意见、强化督促,做到情况互通、监督协力,健全完善规范移送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工作机制,进一步压实责任,着力形成齐抓共管、协作配合的监督合力。下发《关于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档案的通知》,围绕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建立了“一乡一档、一村一档”专项监督档案。按照《关于加强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管理监督的若干措施》,建立村干部和“一肩挑”人员监督管理清单,制定《共和县关于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落实县乡纪委和村监会“三级”监督责任,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责任体系。
强化督导检查抓监督。将专项监督作为抓落实、促工作的有力抓手,紧密结合实际,明确监督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乡镇部门补齐工作短板,确保有效衔接工作扎实推进。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监委围绕衔接项目推进、防返贫监测、易地搬迁后续帮扶等方面先后深入7个部门8个乡镇进行了督导检查,并就发现的问题和22项需要关注的内容发出《工作提醒函》45份。深入9家有效衔接项目和全县重点项目实施单位开展监督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督促农牧部门开展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家庭牧场“空壳”清理专项工作,排查268家、清理138家,进一步促进了村集体经济合作社健康平稳规范发展。安排3名副书记(副主任)带队组成3个工作组,聚焦“三个责任”落实及重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反馈发现的问题并督促整改,印发通报1期。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国家、省州考核评估、调研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纳入专项监督重要内容,跟进督促,确保全面整改,为顺利完成今年有效衔接各项任务奠定基础。
强化执纪问责抓监督。始终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监督理念,以专项监督为抓手,持续释放严的信号,紧紧围绕干部廉政风险、产业项目风险、返贫致贫风险加强监督,坚决查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1月份以来共受理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8件。汲取乡村振兴领域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教训,协助县委组织300余名科级干部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在重点行业部门开展以案促改“大排查、大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廉政风险大排查及防范管理工作,督促排查管控廉政风险1740余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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