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疫情期间四项暖心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总要求,根据全县疫情形势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困难群众救助保障工作的总体部署,共和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采取夯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用好用活临时救助政策,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及时足额发放基本生活保障金。共和县严格落实省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困人员保障标准和孤儿基本生活养育标准的通知》文件要求,及时足额发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金。7月底,及时发放了城乡低保、特困供养提标补助资金356万元,足额发放8月份民政各类保障对象救助补助资金543.38万元,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增发困难群众一次性生活补贴。为及时有效缓解疫情期间困难群众生产生活压力,切实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共和县充分发挥贴近群众、熟悉群众的优势,以“转作风、勇争先”的工作作风,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强化资金保障,根据每人200元标准,向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219万元,坚决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疫情影响。
加大“救急难”和特殊困难群体社会救助力度。为切实加大对受疫情影响收入减少、就业难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临时救助力度,共和县加大政策倾斜和救助额度,全力保障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8月份,对困难群众临时救助37户118人,发放救助金30.96万元;向高龄困难老人、重度残疾人、事实无人抚养等3745人发放救助补助资金41.94万元。
分级分类全力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通过畅通救助渠道,依托一线防疫工作人员、村(社区)干部,全面排查特殊困难群体,聚焦民政养老、儿童福利、救助管理、低保发放等,针对困难群体需求实施分类化、差异化救助,扎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确保疫情期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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