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青海湖裸鲤(湟鱼)保护工作
为切实推动青海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巩固禁捕工作成效,县市场监管局以完善“专项工作机制、市场监管机制、教育承诺机制、配合协作机制”为依托,严厉打击流通领域制售湟鱼违法行为,坚决守牢“青海湖禁渔”市场监管防线。
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深入贯彻落实省州县青海湖裸鲤资源保护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精神,结合“2023清风行动”的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活动联合行动,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对口指导、基层市场监管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以环湖地区的二郎剑景区,倒淌河、江西沟、黑马河、石乃亥乡镇作为重点监管地区,以宾馆、饭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三查三整治”方法,即查市场,结合节日市场集中整治;查餐馆,结合旅游市场专项整治;查牧家乐,结合综治工作开展治理。严厉查处非法加工销售湟鱼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
强化政策宣传,提升保护意识。以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面对面相结合的方式,持续做好青海湖禁捕政策宣传,督促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酒店利用电子屏播放青海湖裸鲤(湟鱼)保护宣传标语,督促经营户张贴发放《共和县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湟鱼)等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通告》《共和县环青海湖地区域裸鲤(湟鱼)捕捞、贩卖、加工、销售、食用、运输、贮藏等违法行为奖励实施办法(试行)》,营造禁渔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保护青海湖生态环境意识。同时,组织环湖餐饮经营主体代表20余家参加9月25日青海湖裸鲤资源保护行动动员部署会,并就自觉抵制加工、销售青海湖裸鲤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护青海湖裸鲤的生存环境,作表态发言,积极引导农牧民和辖区个体经营者自觉参与到封湖育鱼工作中来。
严厉打击整治,形成有力震慑。积极与农牧、公安等部门衔接,进一步加强执法协作,密切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坚决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涉渔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立案查处环湖地区餐饮环节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湟鱼)案件8起,已办结7起,罚没款20.4011万元,正在办理1件。其中,共和县大水桥幺妹饭馆因一年内发生多次制售青海湖裸鲤(湟鱼)的违法行为被州县市场监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依法作出从重处罚,责令关闭经营场所47天,罚款7.5万元,并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同时,曝光共和县江西沟镇风情小镇张氏老鹅馆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湟鱼)案、红红妹子小炒王涉嫌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湟鱼)案、海南州共和在畔海景客栈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湟鱼)案、共和县大水桥老成渝川菜馆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湟鱼)案、共和县大水桥幺妹饭店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湟鱼)案等典型案例5起,让广大经营者以案为鉴,规范经营、诚实经营、文明经营,达到“震慑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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