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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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近来受到肺炎的影响,公司是否要上班? | ||
来信人 | ji** | 来信日期 | 2020-02-01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260 | ||
信件内容 |
你好: 我所在的公司,我跟其他同事是留守人员,意思是在大过年年初4开始接着上班,因为,近期的肺炎影响,各个地区都有各个地区的传染源,江门也有3例病原,而且2月2号有一些外省的人员会回来公司上班,肺炎的潜伏期8-15天,每天上班经过门口都只是测量一下体温,那要是突然在公司里面发生这样的事情,那谁负责?而且刚刚接到上面的通知,明天上班到9号的全部不可以打卡上班,这个是属于欺骗政府行为?应该有规定禁止几号前不允许上班吧,我们这些上班的每天就测一下体温戴个口罩就这样做一天的工作,没有其他安全措施,如果得了肺炎都是政府免费治疗,而且我们上班不打卡,政府也没有办法吧,因为没有数据显示人有没有上班,是不是公司方面问题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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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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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共和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0-02-19 |
办理结果 |
关于网民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近来受到肺炎的影响,公司是否要上班”的问题,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及时与县委办联系,了解到该网民未提供其所在的公司名称、姓名、联系方式,故无法查证解决该网民所反映问题。 鉴于疫情防控期间,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已向各相关企业下发《关于印发<关于切实做好工业商贸企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共政发改〔2020〕20号),要求各企业结合企业生产的实际需要,制定企业开复工方案(计划),企业开复工时间需提前向当地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征求企业所在地社区、全县疫情防控情况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同意企业开工复产;春节期间未停工企业可继续生产,仍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未整改落实到位或者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不予复工。 希望该网民来电告知我局或县委办公室详细情况,我局将积极妥善解决该网民反映的问题。 联系方式: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 0974-8516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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