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 来信情况 | |||
|---|---|---|---|
| 信件标题 | 自来水公司,水表没电后,只换不修,而且收取水表费用是否合理。 | ||
| 来信人 | ma** | 来信日期 | 2021-05-06 |
| 信件索引号 | 202300221 | ||
| 信件内容 |
本人家里停水后,联系自来水公司维修(维修人员确定水表没电了),在这种情况下不予更换电池而是直接更换水表,而且收取420元更换费用。我想咨询一下,水表没电就更换整个水表且费用由住户个人承担是否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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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 办理结果 | |||
|---|---|---|---|
| 回复部门 | 共和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1-05-18 |
| 办理结果 |
海南州正源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正源供水(2021)6号
关于第十期网情转报的回复
二次用户网友您好:
接到县政府办转来的第十期网情转报,获悉您反映关于水表电池没电需要换水表的问题,我公司高度重视,现将具体情况进行回复,不妥之处,可以直接与我公司联系。
您所使用的水表,是2017年由共和县恰卜恰镇地区用水户智能表改造工程安装,水表为天津市金超利达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该项目是由县住建局统一招标采购,由县智能水表改造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实施后交付我公司,该项目水表在使用过程中故障率较高,我公司曾多次向县政府和县建筑局反应,也与水表经销商进行沟通协调,经销商以我公司不是项目主体单位和水表已过质保期为由拒绝合作,并且不提供水表维修配件,2019年之后直接切断与我公司的联系,致使水表故障问题未能得到有效解决,这里我公司表示歉意。
为了有效解决用户水表问题,我公司于2019年重新选择了水表合作厂家,并对出现故障的水表进行更换,更换水表时所产生的费用包括水表,配件及拆装工时费,共计420元,新更换的水表我公司负责销后。
海南州正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5月18日
联系人:李秋明
手机号:139******88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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