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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感谢信
来信人 he** 来信日期 2018-07-25
信件索引号 202300102
信件内容
                                         
                                    感谢信
尊敬的乌兰县110大队、尊敬的共和县110大队、尊敬的黑马河镇派出所干警:
        非常感谢你们帮我们找到了遗失的物品。
        7月23日,我们在茶卡盐湖旅游观光,入住大水桥。次日3点左右,我们发现一个手包落在昨晚入住的酒店了。此时距离我们入住的酒店已经近400公里。通过多方的联系,始终无法找到酒店的电话。最后我们选择求助110。我们拨打了电话0977110。接电话的是一个女警察,她耐心的详细的询问了我们所住宾馆的位置和手包里面的物品。几分钟以后,我们接到的电话却是0974110。通过查询,我们知道这是共和县打来的电话。这肯定是乌兰县警方知会了共和县警方。打电话的,也是一位女警察,她在询问了相关情况之后,告诉我们,一定会迅速通知当地派出所,帮我们寻找遗失的物品。几分钟以后,我们接到了当地派出所民警的电话(138 ****1373)。他详细了解情况之后,表示一定会尽力给我们帮助。三个多小时之后,我们接到了他的电话,告诉我们,遗失的物品已经找到。我们在联系中了解到,帮我们直接找到物品的是青海省共和县公安局黑马河派出所村警刘德福。
        在此,我们谨对乌兰县110、共和县110、黑马河镇派出所表示最诚挚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同时住院你们工作顺利,祝愿好人一生平安。
                                            湖南省汨罗市乐行者旅游团队
                                                                     2018年7月25日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共和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8-09-09
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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