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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光明小区一号楼房产证办理
来信人 光** 来信日期 2018-05-21
信件索引号 202300094
信件内容
光明小区入住十余年,到现在房产证无法办理,手中只有购房合同复印件,购房合同原件办理土地证交到国土部门了。契税发票找开发商,开发商说找不见,房管部门要合同原件和契税发票,没有无法办理。这样的涉及好几户,到每个部门,都是门好进,话好听,事照样难办,都说等,都在推。求结果。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共和县人民政府 回复日期 2018-06-14
办理结果
      于光明小区一号楼房产证办理信件的答复
    根据共和县网情专报的“关于光明小区一号楼房产证办
理一事”的要求,现将答复如下:
一、经反复核查,目前光明小区ー号楼共办理不动产权
证书两户,其余住户未提交任何购房合同资料。
二、我局已协调共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此
项事情涉及的各责任单位进行衔接。
三、通过共和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对县地税
房屋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三家入驻单位做协调
工作,各司其职,商定解决办法。
四、经与县地税部门衔接,针对一号楼已缴纳契税但丢
失契税发票的住户,住户个人去县地税局档案部门调取复印
个人契税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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