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各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2024-01-30 11:37:07 点击:[] 字体:小 大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各部门行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县政府各有关部门:根据《“十四五”中医药发展规划》《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创建标准》,请各部门在修订或制定中长期规划时,结合本部门职责将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纳入行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发展举措,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提升中藏医药服务能力,推进全县中藏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