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办发〔2020〕137号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共和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 伪劣商品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委各部门,县直各机关单位,驻恰有关单位:
鉴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人员变动,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共和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组 长: 张 燕 峰 副县长
副组长: 康 健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樊 德 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成 员: 徐 海 东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杨 涛 县法院副院长
完 么 加 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
丁 仁 祯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侯 华 县财政局副局长
刘 文 军 县文体旅游广电局副局长
娄 仲 旭 县公安局副局长
觉教才让 县农牧和科技局副局长
王 凯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李 永 强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韩 生 虎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白 玉 花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杨 有 文 县司法局副局长
曹 洪 亮 县税务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韩生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县委、省州县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统一组织领导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研究拟订有关政策措施;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工作落实情况;督办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重大案件;承办全县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和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贯彻执行领导小组各项工作部署,协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开展工作;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提出领导小组研究解决的问题及相关建议,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研究制定年度工作安排等相关方案;积极推进各项方案及安排落地;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中共共和县委办公室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