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于28日启动
为进一步扩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大力宣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及相关野生动物保护知识,引导公众关爱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倡导全民科普,提高全社会的自然保护意识,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步伐。9月28日,由青海省林业厅和海南州政府领导的主办的2017年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共和县青海湖广场隆重举行。
青海省分布有陆生脊椎野生动物499种,其中哺乳纲8目23科53属103种,鸟纲17目60科168属380种,两栖爬行4目10科11属16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21种,二级保护野生动物53种,省级保护野生动物35种。野生动物的种类和数量繁多,几乎遍布于各种各样生态环境中,具有青藏高原特有种类多、资源蕴藏量丰富的特点。
青海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源于1991年,1992年以国家法规形式正式确定,是我国为保护野生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而开展的一项宣传教育活动。自1991年以来,我省已经举办了26届“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活动,该活动目前已成为我省野生动物保护宣传的品牌活动,是弘扬生态保护意识、传播生态文明的重要平台。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保障农林牧业生产,开展科学研究,发展经济、文化、教育事业及美化自然环境,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次活动通过展板、横幅、发放宣传材料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法使“野生动物保护”这个主题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