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然林保护工程项目简介
199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灾后重建、整治江湖、兴修水利的若干意见》(中发[1998]15号)中关于“全面停止长江黄河流域上中游的天然林采伐,森工企业转向营林管护”的精神,国家林业局编制了《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经过两年试点,2000年10月国家正式启动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简称“天保工程”。
共和县委、县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及时做出了《关于全县停止国有天然林采伐的决定》,对全县天然林区进行全面禁伐,标志着共和县国有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正式启动。工程实施范围遍及全县11个乡镇、国有切吉林场,实施天然林管护面积89.38万亩。天保工程实施十余年来,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一是彻底扭转了天然林资源减少的局面。
二是森林资源稳步增长。
三是生态屏障作用日益显现。四是野生动植物资源稳步增长、生物多样性增加。五是社会和经济效益明显。六是妥善安置林区富余人员,确保了林区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