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为民服务“小切口”助推基层“大治理”
近年来,共和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全力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县综治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中心等资源力量,打造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不断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范化水平,让老百姓遇到问题能有地方“找个说法”,为农牧民群众解难事、解心事,切实解决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疑难杂症,总体呈现“三强化”“五提升”“两下降”特点,实现了“小中心”服务“大民生”。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将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省州委平安建设工作安排部署落实的重要抓手和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具体实践,成立县委主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分管领导任常务副组长,行业部门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联席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以“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中心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为中心有效运行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强化机制保障。按照“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一次性解决、一体化服务”的“四个一”理念,以定事、定岗、定人、定责、定场地的“五定”标准,健全完善工作例会、首问负责、协作配合等制度机制,明确办事规则,规范业务流程,全力确保中心功能发挥明显、制度机制有序运转、窗口服务标准规范、协作联动畅通高效,为中心规范运行提供了制度机制保障。三是强化队伍保障。强化“两专队伍”建设,从老党员、退休干部、村“两委”等有较高群众威信,热爱调解工作的群体中聘用基层专职人民调解员32名(法律专业5名),并从各部门各行业吸纳调解能手64名组建“调解专家库”,实现县级调解中心和乡镇调解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同时,根据调解案件难易程度给予案件补贴,优化“以案定补”领取程序,充分激发人民调解员的积极性,为中心高效运行提供人才保障。
一是诉前调解案件数上升。健全诉前调解前置机制,立案前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方式,将适宜开展调解工作的借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劳务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类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等民商案件纳入诉前调解范围,2024年以来诉前调解成功1807件,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46%。二是即时履行案结事了案件数上升。优化调解方法,对标的不大、当事人有履职能力的案件着重引导即时履行。同时,不断完善调解员经费发放制度,“一案一补”经费发放向即时履行案件倾斜,提升了即时履行案件的办理数,2024年以来即时履行案件1015件,同比上升49%。三是调解案件群众满意度上升。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群众角度看问题、想办法、解难题,用心、用情为群众排忧解难,切实通过调解维护好群众合法利益,通过对所有诉前调解案件进行满意度问卷调查、回访、反馈,人民群众满意度较去年同期较大幅度提升。四是与群众黏合度提升。坚持注重调解方式,提高调解质量,以化解时间短、气氛和、手续便、结果快、节省诉讼成本等高效化服务方式,切实减轻群众诉累,努力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里”的调处效率,2024年以来,共受理民事纠纷4196起,接待当事人1.8万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与群众的黏合度。五是人民调解公信力提升。运用“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强制执行”的化解纠纷方式,通过司法确认程序,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4年以来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转入诉讼服务中心,由诉讼中心速裁团队进行司法确认,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的案件为348件,其中243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确保人民调解协议有效履行,增强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一是民事案件一审受案数下降。坚持重心前移,探索建立“多方联动、分层过滤、分类化解、分级解纷”的矛盾纠纷化解路径,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2024年以来诉讼服务中心共收案4196件,通过过滤转入综合治理中心进行调处1807件,受案数较往年同期减少208件,下降14%。二是信访案件数下降。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组织派驻法官、村(社区)法律顾问、专职人民调解员组成宣讲队,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等法律“十进”活动,极大程度转变人民群众“信访不信法”的观念,营造崇德尚法的良好社会氛围。2024年以来全县信访总量呈现逐年下降趋势,较往年同比下降1.3%,为全县社会和谐稳定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