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政办秘〔2017〕79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府法律顾问考核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根据《共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及《共和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办法》,现就做好共和县2017年度政府法律顾问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17年聘用在岗的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各乡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县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任职不满3个月的政府法律顾问不参加本次考核。
二、考核范围
县政府法律顾问由县法制办负责考核,各乡镇政府及县政府各部门法律顾问由聘用单位负责考核。
三、考核时间
本次考核从12月5日开始,12月20日前全部结束。
四、考核方式
1、提交工作总结。参加考核的法律顾问应当对1年来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总结由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负责,于12月15日前提交县政府法制办。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仅聘有1名法律顾问的,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原则上不提交工作总结,各法律顾问个人总结在考核登记表中记明。
2、开展民意调查。参加考核的法律顾问应当接受民意调查,民意调查由法律顾问聘用单位组织,参与民意调查的测评人员一般包括聘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服务对象、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人员等。
3、确定考核等次。参加考核的法律顾问应当填写共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登记表,考核单位根据法律顾问1年来的工作表现及民意调查情况评定考核等次,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县政府法制办、被考核人等应当分别签署考核意见。县政府法律顾问考核等次由县政府法制办集体研究确定;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考核等次由聘用单位集体研究确定。
五、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结果确定后,法律顾问聘用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予以公布,考核优秀或合格的,发给考核证书,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法律顾问聘用依据。考核工作相关资料档案要及时收集汇总并归档。
2017年12月1日
抄送:青海磐瑞律师事务所 |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日印发 |
共和县政府法律顾问年度考核登记表
(20 年度)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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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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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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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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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任法律顾问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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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及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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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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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总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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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用单位考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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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单位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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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法制办审查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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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考核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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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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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2017年度政府法律顾问考核民意调查表
法律顾问姓名 |
考核评价档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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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 |
合格 |
不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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