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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政办秘﹝2017﹞61号 共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联合 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7-09-28 11:03:26 点击:[] 字体: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为强化对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征地拆迁、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指导纠正近年来我县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中反映出的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不断促进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州政府法制办拟于10月中旬,对我县各乡镇、各行政执法单位开展2017年度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联合监督检查,为切实做好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单位。

二、检查内容

此次督察将突击我县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较为集中的乡镇和部门,并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2017年度行政执法倾向性问题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反映出的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依法履职、遵守法定程序、认定事实和调查取证、适用法律等倾向性问题,对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进行检查。

(一)  建立完善本单位执法公示、告知、听证等程序制度,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本单位行政执法调查取证行为,行政处罚裁量权、行政执法程序,以及落实《青海省行政执法案卷立卷规则(试行)》相关规定,规范本系统、本单位行政执法档案管理情况。

(二)  健全落实重大案件回访制度,加强执法检查,不断加大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生态环境保障、征地拆迁、自然资源开发和工程建设等领域行政执法力度情况。

(三)  健全本乡镇、本部门行政执法活动部门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审核制度情况。

(四)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满意度测评等工作情况。

三、监督检查方式与时间安排

此次联合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抽查案卷资料、交换意见的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时间拟定于201710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联合检查工作,充分认识开展倾向性问题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认真组织本乡镇、本部门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书面材料。

2.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联合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在认真做好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对行政执法过程中不正当的执法行为要及时予以纠正。

 

 

 

 

 

共和县人民政府法制办(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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