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共和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1年,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共和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站在改革发展稳定战略高度,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法治建设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用实际工作践行“抓法治就是抓改革、抓法治就是促发展”理念,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优质法治保障。
一、坚持高位推动,精准谋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党委政府始终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纳入全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重大事项列入县委常委会会议和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形成了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责任落实工作机制。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共和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明确了法治政府建设7个方面23项重点任务,分解落实责任,明确具体要求,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出成果。
(二)完善法治政府推进机制。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性创建活动,确定石乃亥镇、县农牧和科技局等八个单位为示范创建单位。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决扛起依宪治县、依法治县政治责任,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部署、落实,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抓住“关键少数”,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坚持把依法治县、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做到高频率研究、高密度检查、高标准落实。严格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每年向上级政府和同级党委、人大、政协报送年度工作报告,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确保政府权力始终在法律框架内运行。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督促各部门认真回应群众关切,切实解决群众困难。
(三)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带头遵守执行宪法法律,以领导干部学法为重点,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决策的意识和能力,对全县2020-2021年新提任98名科级领导干部组织法律任职资格考试。把《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列入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及领导干部年度学法必修课,8月初举办了《民法典》专题讲座,全县300余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此次培训,组织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宣在线先后19次参加在线竞答活动,共41000余人参加考试。先后组织104名被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不断树牢国家工作人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依宪行政理念。
二、坚持深化改革,持续推动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一)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进一步健全完善机构改革后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工作,巩固机构改革成果,确定32个县直部门(单位)和挂牌机构开展认领工作。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结合机构改革后各部门“三定规定”,严格、细致、高效进行审核,确保部门权责清单的全面性、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2021年,全县编制权责清单通用目录3028项(认领权责事项2620项,新增408项),并被列为县级权责清单通用目录认领试点地区,在全省率先完成县级权责清单“两单融合”工作。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集成服务”工作机制,立足企业和群众办事便利、快捷、高效的原则,协调天然气、电力、工青妇等部门和企业进驻大厅,进一步优化了政务中心集中服务模式,2021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30余万件,办结率100%;网上受理12余万件,办结率100%;预约服务2745次,上门服务4342次,绿色通道3.3余万次,代办服务5598次,延时服务1619次,首问责任10.5万人次,群众咨询人数11.2万人次。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一网通办”,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审批事项办理线上线下融合。2021年,对接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事项1415项,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到93%。加快推进乡镇(社区)政务服务工作。构建省、州、县、乡镇、村(社区)五级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推进网上政务服务向基层延伸,组织11个乡镇认领、录入520项便民事项,最大限度将行政权力下放至基层窗口,真正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甚至不跑腿。2021年,各乡镇共受理便民服务事项9万余件,办结率100%;代办服务4500余次、绿色通道4100余次、延时服务4000余次,群众咨询人数5万余人次。不断拓宽政务服务功能。印发《关于报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情况的通知》,对县政务服务中心58项事项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进一步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好差评”等各项制度,做到满足群众基本诉求。
(三)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理效率持续提升。以企业登记全程便捷、高效、利民为目标,实行市场主体从设立、变更、备案、注销等各环节开展互联网申请办理。全县营业执照办理环节压缩至1个工作日,超额完成了营业执照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的改革目标。2021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577户,全县市场主体总数达到9190户。网办率明显提高。市场监管、公安、税务、人社等部门数据实现了互联互通,实现了信息在线核验,电子签名,极大地方便了办事群众,优化了营商环境,通过全程电子化办理营业执照729份。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按照完全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四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有效破解“准入不准营”“办照容易办证难”问题,助推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截止目前共核发“证照分离”营业执照4368份。
三、完善制度建设,着力强化依法行政体系规范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监督管理。认真学习国务院、省、州关于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方面的文件精神,结合共和县实际,调整了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及文件编码,确定了共和县发展和改革局等39个部门及乡镇为县级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进一步明确发文单位和发文流程,从源头上防范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不合法的问题。强化业务建设,准确把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重点,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作为制发程序的关键环节,明确专职审核人员负责审核。做到凡是以县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必须先由县司法局进行前置合法性审核,未经前置审核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全年共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书3件。扎实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印发了《关于开展涉及长江流域保护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的工作通知》《关于开展行政处罚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对定期或不定期清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落实各乡镇、各部门清理职责,明确工作要求。全面梳理我县现行有效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民营经济发展、野生动物保护领域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确保符合上位法规定,高质高效推进清理工作落地落实。
(二)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严格落实《青海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加强备案审查能力建设,加大备案审查的纠正力度,运用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电子化备案,每年向州人大报告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情况。全年向州政府及县人大报备2件,县政府各部门向县政府报备1件。
四、健全决策机制,坚持重大决策科学民主依法
(一)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印发《共和县“四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凡涉及规划编制调整、财政预算和重大资金安排、国有资产处置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5个环节全覆盖,经政府常务会或者专题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决定。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凡涉及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在决策前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并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民意调查制度,在政府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意见征集和县长信箱专栏,年内共受理群众留言25条,全部办理完毕。
(二)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聘请了北京市中盈(西宁)律师事务所五名律师为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县委县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行政复议案件审查中的法律专业优势和参谋助手作用。2021年,县政府法律顾问共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及其他相关会议20次,出具法律意见书20份,参与化解信访及突发事件1场次,解答咨询10余次,审核招商引资和重大建设项目,出具律师建议书11份。全县共有14个部门及乡镇政府聘请了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参与村(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五、深化体制改革,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持续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公示执法信息,建立了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依托政府网站、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县各行政执法机关均按照相关执法程序,明确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和要求,确保每件行政执法案件有记录、有案卷,保障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配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人员,认真履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有力提升了行政执法决定的质量,确保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地落实。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目前,全县行政执法主体为35个,行政执法人员为155人。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示”工作。印发了《2021年度 “双随机、一公示”监管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抽查了39户市场主体,抽取了17名执法人员,对抽查的数据和结果均按要求及时录入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并进行了公示,确保了录入数据的有效性、准确性、及时性和完整性。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要求,全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 2020年度以来已办结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强化整改措施,实现行政执法案卷管理规范化,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水平,促进依法行政。县公安局、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局等11个部门开展了案卷评查,共评查案卷917卷。
(二)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点乱象治理。加强疾病预防控制、行业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交通运输、自然资源开发、劳动保障等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始终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共召开疫情防控指挥部联防联控会议35次,开展重点场所疫情防控联合检查38次、行业部门督导66次;持续开展扫黑除恶、打击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黄赌毒”、食品药品集中清查等系列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把占道经营、流动摊点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列为重点整治对象,按照“一宣传、二教育、三警告、四处罚”的城市管理执法方式,开展了为期45天的集中整治市容市貌活动;集中开展生态环境整治和交通运输安全检查,按照“大干三十天”工作安排,集中开展环湖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县城及周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对全县客运企业、客运车辆、出租车开展疫情防控、卫生环境等监督检查;开展动态巡查工作,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偷采盗运、滥采乱挖砂石资源违法行为,不定期开展日常动态巡查工作。对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
六、善用法治方式,促进矛盾纠纷依法多元化解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按照预防为主、调解优先的原则,促进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在县法院建立诉调对接调解中心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推进“一站式”综合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2021年,全县各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322次,化解矛盾纠纷1043件,调解成功1043件,调解成功率100%。其中共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799件,乡镇调委会调解46件,村(社区)调委会化解矛盾纠纷198件,达成口头协议216件、书面协议827件,已履行469件、司法确认573件,涉及协议金额6611.04万元。
(二)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扎实推进行政应诉工作。把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主动作为、落实责任、积极探索,破解改革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行政复议机构制度建设,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规则和程序,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水平。7月成立了“共和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在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征程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全年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件,申请人已撤销行政复议。继续巩固提升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全年县政府及各部门各乡镇出庭应诉10件。在保持100%出庭应诉率基础上,推动发挥负责人出庭应诉的优势和作用,真正实现“出庭又出声”“出庭出效果”,有效促进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做到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用权,坚决防止出现不作为、慢作为。
七、坚持人民为主,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一)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实体、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进一步提升了群众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强化公共法律服务经费保障。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立足“法律事务咨询、矛盾纠纷化解、困难群众维权、法律服务指引”功能定位,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资源,全县11个乡镇、99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平台融合发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业务线上线下同步运行。2021年,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92件,其中受理刑事29件、民事63件,婚姻纠纷26件、劳务纠纷23件,受援人数达367人,解答法律咨询300余人次,免费代书法律文书100余份。
(二)大力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全民普法工作更深更实更细,确保“八五”普法规划全面启动。以“法律十进”为推手,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青少年、农牧民重点群体学法实现了常态化。充分利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法治宣传覆盖面、渗透力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抽调基层工作人员充实法治文艺队,组建藏汉双语法治讲师团深入各乡镇、村(社区)、寺院、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活动。2021年,共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1.2万余次,设立展板200余块、悬挂横幅600余条、出动普法宣传车200余台次,接受咨询人数100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5.7万余份、发放宣传物品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6万余人次。全面实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全县共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个,州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6个,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0个。
八、突出重点任务,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工作。2021年8月,对青海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法治政府建设、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三项制度的落实、推行法律顾问工作、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等工作情况为重点,县政府督查室联合县委依法治县办对全县11个乡镇、23个部门开展了专项督查,并印发督查工作通报,督促指导整改工作落实,充分发挥了法治督查“指挥棒”作用。
(二)全面主动落实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和推送各类政务信息。进一步加强了重点领域和重大民生的信息公开工作,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阳光施政进一步推进,重点公开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全年门户网站公开信息共1515条,其中:共和快报255条、视频信息189条(共和新闻)、预算决算192条,统计全县政务新媒体各类公开信息10457余条,用政府更加公开透明赢得人民群众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三)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制定印发《共和县2021年度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各乡镇、各部门要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提高决策透明度。建立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保证政府各项规划目标和承诺得到落实,保证对本县内招商引资项目的承诺和优惠政策及时兑现。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政府守信践诺的监督,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全县现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员单位共48家,截止目前,共录入信用体系信息数据68091条,录入“双公示”数据3834条。
九、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2021年,我县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中央和省委、州委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总体目标和人民群众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些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的能力不足,干部职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一网通办”推进效果不明显、信息更新缓慢、堵点、痛点仍然存在,“互联网十政务”需进一步推进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对法律知识掌握不全面、不深入,理解不透彻,行政执法行为不规范。有的单位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不明确、告知不规范、执法程序不严谨、时效意识和证据意识不强;专业法治队伍力量薄弱,法制审核队伍中法律专业人才不足,专业化的执法队伍还没有完全形成。
2022年,我县将在州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加大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力度,认真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推动重点领域放权和各部门减证,为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着力打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等方面得到公平政策保护。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快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推动法治共和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重要作用,不断强化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提升用法治方式解决深层次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引导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更加重视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积极研究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主要矛盾和重大问题,逐项抓好工作落实。
(二)持续推进落实“三项制度”。加大各执法部门执行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监督检查力度,保证各部门按法律办事、按程序办事,不折不扣地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过错和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对监管不到位,不执法、乱执法的单位和部门进行严肃查处。扎实推进法制审核制度,充分认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意义,高度重视法制审核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探索建立健全聘请第三方法制审核工作机制。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管,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严格执行《青海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办法》,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意见征求、集体讨论、合法性审核、备案登记等程序,全面落实“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有力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按时完成清理任务,及时公布继续有效、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管理。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工作。
(四)提高业务能力,规范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办理。严格按照《青海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工作部署,按照“一级政府只设立一个行政复议机关”要求,加强与编制部门的协调联系,扎实完成我县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出庭应诉规定,扩大行政复议决定书网上公开力度和范围,健全完善行政调解机制,防范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强化矛盾纠纷前期化解。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预防和化解机制。推动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在县法院诉调对接调解中心建设成功经验基础上,积极推进“一站式”综合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促进“诉调”“公调”“访调”等有机衔接,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