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制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推进法治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2023年,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要求,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法治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依法决策水平,营商环境、行政审批制度、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一、明确党政责任,法治政府建设基础进一步夯实
(一)强化制度建设。切实履行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职责,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把法治政府建设贯穿到工作的每个方面和每个环节。制定印发了《共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及任务台账》,明确了各项工作任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当年工作进行部署。落实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二)全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监管系统及时录入行政处罚信息,将权力流程向社会公开,确保执法透明、规范,共录入行政处罚信息135条。为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对所有行政执法人员配备了执法记录仪。同时,我局法制办对各市监所及业务办公室查办的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法制核审,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改正意见,保证了执法案件的规范性,期间,共对64件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法制核审。
(三)执行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局班子召集法制办和案件主办人对64件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集体讨论,较好地把握了案件性质、梳理了办案思路,为成功办理重大行政执法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效提升行政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按照行政执法卷宗评查工作要求,组织人员对2022年6月30日至2023年6月30日期间适用《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立案办结的30宗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评查的案卷涵盖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价格等市场监管领域。经评查,各执法机构均能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做到主体合适、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二、加强学习培训,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形式多样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活动,持续推动全体干部深入学习贯彻,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全面准确把握其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党员和干部教育计划,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同时,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并贯彻落实到各项法治实践中。
(二)扎实推进法治队伍能力建设。一是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全局干部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工作,通过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与日常市场监管相关的重要法律,如《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规规章。期间,组织干部集中学习39次,撰写心得体会4篇。开展集中学法4次,撰写学法笔记4篇。积极委派干部职工参加各级业务培训39人次。并依托“法宣在线”、“学习强国”、“青海干部网络学院”“市场监管网络学院”等新媒体法律知识竞赛,切实加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二是开展行政执法培训。特别邀请了北京中盈律师事务所律师以及经验丰富的一线监管人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相关理论知识、食品安全监管相关知识进行执法培训,对基层执法办案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给予指导和建议,促使全局执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和规范流程,切实增强对行政执法行为规范化的认识。
三、加大普法依法治理,法治社会建设进一步推进。
(一)普法工作贯彻始终。以市场监管工作为抓手,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5.20”世界计量日、“世界认可日”、“安全生产月”等宣传为契机积极开展法律进市场、进社区、进景区、进企业活动,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综合运用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座谈会、以案说法等形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
(二)开展以案释法宣传教育活动。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为契机,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曝光了2022年查办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2起。并对环湖地区查办的16件食品行政处罚案件予以了曝光。同时,向社会曝光了2023年我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2次,案例16件。
四、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规范化
(一)聚焦依法行政,营造更加公平的市场环境。2023年,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职能,紧紧围绕市场监管领域“民意最盼、民生最重、市场监管风险最大”的重点领域,聚焦关系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贴近群众生活的重点服务行业,以及农牧区与城乡结合部市场、制售假冒伪劣产品多发的重点区域,重拳出击,严厉打击,形成了有力震慑效应,切实营造了公平竞争、安全放心的市场环境。全局共查办各类案件135起,收缴罚没款93万元。
(二)聚焦主体培育,营造更加便捷的准入环境。一是聚焦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生命周期,完善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构建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市场主体持续活跃增长,为经济繁荣发展增添了新的动力。截至目前,市场主体总量已达13018户。2023年,全县新开办各类市场主体2242户,同比增长23.37%,局全州第一。二是信用监管方面:将未按期申报年度报告公示工作逾期被登记机关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162户,市场主体主动补正年报公示并申请移出异常名录企业16户;三是“双随机一公开”方面:本部门开展登记事项及年报公示抽查342户,已完成检查结果录入342户,完成率为100%。
(三)聚焦食药安全,营造更加安全的餐饮环境。一是大力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提速落地,将3376户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按照分层分级标准分为A、B、C、D四级,与8名州厅级、360名县各级干部确定了包保责任关系,共组织培训班25期,培训1250人,全县包保督导率和问题整改率100%。二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完成食品、食用农产品县级抽检542批次,合格率99%、配合完成国抽、省抽、州抽862批次,合格率97.3%、配合州市监局完成药品抽检52批次,合格率100%。三是积极推进风险等级评定和“明厨亮灶”工作,大中型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率100%,行业服务水平得到有效提升。四是强化食品药品安全执法检查。检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经营主体860家(次)排查风险隐患102条,完成整改102条,查办食品、药械违法案件89起,罚没款74.6万元,向公安移交2起,群众的安全感持续增强。
(四)聚焦创新驱动,营造更加良好的经济环境。一是持续强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促进全县知识产权创造提质增量,全县各类市场主体专利数量保持持续增长,新增发明专利3件,外观设计专利6件,实用新型专利56件,2023年,全县市场主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商标注册申请268件,核准注册商标143件。二是发挥市监部门牵线搭桥优势,围绕发展大局,邀请青海省质量院、河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州食品药品和质量技术检验检测院专家,为我县3家食品相关产品获证企业、化肥获证企业、重点计量使用企业开展了“1对1”质量技术指导、计量检测校准服务,有力支撑企业高质量发展。三是采取“抽检+监管+服务”措施,对13类重点工业产品实施质量监督抽检,共抽检产品62批次,合格58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3.5%。针对进销货台账建立不规范、进货发票保管不齐全的情况,指导经营者建立完善质量安全内控制度,实现产品质量可追溯管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四是持续强化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指导使用单位申报定期检验设备277台,推进398台电梯完成了96365电梯应急救援平台绑定。燃气压力管道、压力容器、气瓶定期检验率100%。立案查处电梯未定期检验案件1起,罚款1.5万元。举办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班2期,176人通过考试取得了《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
(五)聚焦价格监管,营造更加稳定的市场环境。围绕八个重点领域持续开展各类价格监管工作。以稳定价格秩序为关键点,严厉打击不合理收费、不执行保障降价惠民政策等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累计退费182.3万元,受益群众2027户,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5起,收缴罚没款0.77万元。调处价格投诉62件,挽回经济损失0.59万元。
(六)聚焦消费维权,营造更加健康的消费环境。 持续强化12345、12315举报投诉受理、调解、处理机制,确保每一件投诉举报都能及时受理、及时处理。目前共受理、转办、反馈12315、12345消费投诉举报1007起,挽回经济损失50.2万元。
(七)聚焦生态安全,营造更加舒适的旅游环境。以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青海湖示范区为着力点,聚焦“吃住行游购娱医”等要素,将提醒告诫、行政约谈、宣传引导与日常巡察、责令改正、执法办案相结合,高频次、不间断开展青海湖地区旅游市场整治,全面规范市场秩序。期间,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820余户次,发布提醒告诫书2篇,印发违法行为“曝光台”2000余份、发放价格标签4.5万余张,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72份,查办各类案件36起。尤其是省州县青海湖裸鲤资源保护行动动员部署会会议召开以来,我局迅速出击,主动作为,立案查处环湖地区餐饮环节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案件8起,罚没款24.1011万元,向社会曝光非法制售青海湖裸鲤典型案例5起。以上案件的查办在社会上引起高度关注,切实达到了“震慑一批、警示一批、教育一批”的效果。
2023年,我局在推进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上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弱项:一是执法人员法治培训还须强化,执法监督的力度和范围还有待进一步加大;二是指导基层全面开展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力度仍需加强;三是普法宣传形式还须进一步优化。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2024年,共和县市场监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宪法以及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学习宣传贯彻,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推动法治市场监管建设,为推动泛共和盆地崛起作出更大贡献。